是在疫情防控、团聚、疫情期间,云南省持续推进“思维充足、目前需要”的重要业务、技术、生产、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外国人来到云南,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目前,为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服务稳定经济工作需要,进一步帮助企业机构复产,为吸引邀请提供便利,云南省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有关政策要求,对部分外国人免征签证邀请函,增加签证邀请函的发放单位,采取进一步优化吸引过程的措施。
投院: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详细信息如下
一、豁免和投标范围
(a)免签证邀请的范围
1.在经贸、教育、科技、体育、文化等各个领域,包括长期工作和短期访问者在内的各种中国服刑人员,即经我省主管部门批准获得工作许可的外国人员(申请Z签证)和短期来云南(申请商务M字签证和访问F字签证)的外国人员不再需要
2.福山外籍人员(包括已经在云南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3.因家庭团聚或短期探亲或人道主义原因前往云南的中国公民和在中国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的外国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再需要申请签证邀请函,并可通过亲属关系证明
因人道主义原因吊唁或探望危重亲属的人:需要死亡证明或病危通知书等支持性资料。
婚外配偶来了,申请人应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提供民事法律、关系证明等支持性资料。
(b)需要申请签证邀请的范围。
申请长期工作(Z签证申请)和短期访问(90天内的商务M字签证申请和F签证访问)需要从事重要经贸、教育、技术、体育、文化等各领域活动的外国人,可由邀请部门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或外事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
二、投标指南
(a)申请程序
邀请函签发机关所在地确实需要发行《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的部门,按照以下程序申请办理。
1.申请单位可以在发证单位官网或云南省外事官网下载并填写申请书,根据文件目录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2.根据领土管理原则,申请单位向所在地核发单位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上述发行单位所在地以外地区确实需要发行《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的单位,按照以下程序申请。
1.外资、外经、外贸、内务事业要邀请外国人进行商务活动,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后提交确认书,向申请机关提交相关资料,提交云南省商务厅处理。
2.上述企业除邀请外国人进行商务活动外,其他单位还应邀请外国人邀请外来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后,提交确认书,向申请机关提交相关资料到云南省外事办理(附相关申请文件目录后)。
(b)核准程序
发行单位收到申请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及资料后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核发出签证邀请函,并通知申请机构领取(如果需要补充资料,重新计算发放工作日)。
三、处理费用
免费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有关免签证邀请函的信息可在驻外使领馆、外交部驻港、澳大利亚特派员公署官网或电话查询中查阅。
(二)需要申请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的单位,可以在发证单位官网或云南省以外的官网下载申请书、资料目录。
五、特别提示
1.外国人来中国申请签证邀请函不属于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事项,发放单位有权拒绝邀请函,有权更改、取消已发放的邀请函,不说明理由。被邀请的人能否获得签证,获得的签证类型最终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外交部驻港、澳大利亚特派员公署等决定。
2.被邀请单位应及时掌握被邀请人的相关信息,包括签证取得情况、入境前、入境后信息等,并向当地各主管部门反馈。
>3、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申办工作须由邀请单位直接办理,不得由中介机构代为办理。邀请单位须确保与被邀请人之间存在真实、直接的业务往来,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得从事与申请事由不符的事项。如发现以上情况,核发单位有权停止涉事单位的申办资格、报请有关部门注销已签发尚未使用的邀请函及受邀外国人已获得的来华签证,并视情况将有关问题线索转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4、目前我驻外使领馆、外交部驻港、澳特派员公署仍暂停受理赴华旅游、就医或其他私人事务相关签证申请。
5、受全球疫情形势、境外输入风险及入境措施变化等因素影响,外籍人员来滇邀请工作相关政策规定和措施要求将动态调整,请及时关注外交部及驻外使领馆、外交部驻港、澳特派员公署、云南省外办等相关官方网站信息。
云南省《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
核发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1 | 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0871-64098038 | 昆明市大观路230号 |
2 | 云南省商务厅 | 0871-63134791 | 昆明北京路175号 |
3 |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0871-63966328 | 昆明市呈贡新区春融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351室 |
4 | 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0870-2121611 | 昭通市昭阳区凤霞路106号 |
5 | 曲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0874-3123243 | 曲靖市麒麟区文昌街172号政府2号院 |
6 | 玉溪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0877-2022692 | 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市政府办公大楼12楼1213室 |
7 |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0875-2165751 | 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26号 |
8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0873-3732103 | 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红河州州政府行政中心办公楼B区 |
9 | 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0879-2126966 | 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 |
10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0691-2141020 |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宣慰大道69号 |
11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0692-2923501 | 德宏州芒市勇罕街14-40号 |
12 | 丽江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0888-5101642 | 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262号 |
13 | 临沧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0883-2123569 | 临沧市临翔区世纪路350号市政府大楼3006室 |
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
所需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清单及要求 |
1 | 《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申请表》 | A.填写《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申请表》,每张表可填写两名被邀请人信息;B.需在“邀请单位(中文)”处加盖单位公章;C.《申请表》中“申请签证地点”为中国驻外使、领馆或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被邀请人只能前往邀请函中所填写地点办理签证。 |
2 | 邀请外国人来华情况说明 | A.用申请单位公函纸书写并加盖公章;B.内容包括邀请单位基本情况、被邀请人单位及个人基本信息、邀请目的等。 |
3 | 保证书 | A.内容包括:邀请单位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被邀请人在华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能够得到有效保证;邀请单位将敦促、监督被邀请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从事与邀请目的无关的活动并按时离境,如被邀请人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则邀请单位将承担连带责任;被邀请人在华期间,将按疫情防控要求严格管理,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疫情感染或扩散,邀请单位将承担相应责任;B.须由邀请单位法人代表亲笔签名(或法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C.如邀请主体为个人,须本人亲笔签名。 |
4 | 邀请单位资质证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学校无需提供) | A.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复印件;B.办学许可证复印件(非公立学校);C.如邀请主体为个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
5 | 被邀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 A.护照信息清晰可辨认,有效期至少六个月;B.近两年护照签证页;C.如被邀请人为探亲、结婚等私人事务,须提供双方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证明或公证书)以及近期往来证明(如信函、邮件等);D.其他群体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如学生证,新生儿出生证明材料等。 |
6 | 被邀请人简历 | 简历须完整,包括各时间段学习、工作情况。 |
7 | 邀请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凭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学校无需提供) | A.至少近3个月的国税和地税的完税证明;B.买卖合同(加盖双方单位公章)、进出口单据、双方业务往来材料及可证明合作意向的相关材料。 |
8 | 被邀请人疫情防控 | 内容包括管理措施和应急措施。 |
9 | 被邀请人访问日程 | |
10 | 被邀请人往返行程预定单据 | |
11 | 审批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注意事项 | 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立高校外,外文材料翻译件须由具备翻译资质的公司进行翻译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同时请提供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
来源:“云南外事”微信公众号
资料: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信息员:申绳林
编辑:郭婉亭 帅程程(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