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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车申报表】深圳协税-线税相关热点问答(4)-top 2

时间:2023-03-09 11:55:0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问题1:

先纳税申报征收品项目有哪些?

回答:

征收物品:

(1)1.0升以下的轿车;

(2)1.0升以上1.6升(含)轿车;

(3)1.6升以上2.0升(含)轿车;

(4)2.0升以上2.5升(含)轿车

(5)2.5升以上3.0升(含)轿车;

(六)3.0升以上4.0升(含)轿车;

(七)4.0升以上的乘用车;

(八)批准9名以上乘客和20名以下的中型公共汽车。

(九)批准载客量在20人以上的大型客车;

(十)卡车(十一)拖车(十二)专用工作车(十三)轮式专用机械车辆;(14)摩托车

(十五)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机动船舶;

(十六)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机动船舶。

(十七)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机动船舶。

(十八)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机动船舶

(十九)船体长度不超过10米的游艇;

(20)船体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游艇

(21)船体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游艇

(二十二)船体长度超过30米的游艇;

问题2: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中的计税单位是什么?计税单位的数量是多少?

回答:

计税单位:

(1)轿车、公交车、摩托车税目、申报车辆;

(2)卡车、拖车、专用工作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机动船舶分税目、吨位(保持两位小数)

(3)游艇分税项目,填满大米;

计算的单位数量:

车辆按车辆征收并填写1。车辆根据维修质量及船舶按纯吨位征收,并报告吨位。游艇按米征收,并报告总长度的米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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