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申报2023年职称评审,但是还不知道职称评审的条件和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请看官方给的职称评审条件和处理程序~
(一)职称申报人在职务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遵守纪律和法律,具备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符合各专业、等级规定的申报条件,并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
人举报。申请人应根据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1)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破格申报职称应在本表格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另填破格申报单) (见附件)
(2)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3)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实行聘任制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也要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聘任合同或聘任文件以及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具的事业单位职位空缺确认意见。
(5)现职后存入个人档案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份复印件;
(六)现职后,作为专业技术成果、成果和主要专业技术贡献者完成的项目将获得社会、学术团体或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证书和奖励证书等。对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表彰奖励等,应当注明本人所做的工作内容、作用和排名、承担的项目、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表彰奖励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
(7)解决现任以后的论文、论文、翻译或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题报告和案例资料。
(8)近期2英寸皇冠彩色正面照片;
(九)职称评审委员会和评审标准条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2)用人单位审查。用人单位逐项检查申请人申报的资料和证明,确保真实、完整、规范。必要时,成立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技术负责人、人事干部参加的评价小组,对申请人任期后的职业道德、工作绩效、专业技术成果、业绩等进行审查。用人单位审查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审查资料、审查结果由本部门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有反映和争议的资料要仔细检查。正式上报前,应删除未遵守和争议未确认的资料,并在审查表中填写申请人对现任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成果、专业技术(学术)水平和工作成果的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提交的复印件要与原件对照,逐项签署检查人的姓名和审查意见,并盖章。
(三)全面实施职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职务职务职务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职务结构比例内进行职称评审。
(4)在职后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连续计算在职年限。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扣除当年的在职年限,累计计算剩余的在职年限。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当年不得申报职称。
(5)符合我省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相关规定,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或考试评定的职称证书,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上级职称时,可以直接申报该证书和相关资料。
(6)
1.上级职称、市及以下单位的申报由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省直属部门由省直属主管部门提交。
2.申报中级职称,县(市、区)属于下列机关,由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市直单位由市直主管部门提出。省直属部门由省直属主管部门提交。
3.申报审查初级职称,县(市、区)属于以下机关,由有关主管部门提交。市及以上单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交。
4.没有主管部门的各种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兴形式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资料,按照领土原则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交。人事档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才服务机构代理,代理机构提交。
(7)专业技术人员同年只能考核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能同时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的不同专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