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数字账户
选择扣除额
大
选择禁止否定
从2022年6月25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本市范围全面试点应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的通知》,本市确认发票使用、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功能路径从原来的“增值税发票统一服务平台”变更为上海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账户(部分纳税人除外),使用新平台后纳税人今天编辑将带大家解锁这两项工作~
扣减额选择
日扣除检查
这是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税收抵免证明的收集,纳税人需要使用证明进行抵扣时,应通过此功能操作。
01
上海市电子税务机关()-[我要交税]-[税收账户]-[税收账户]-[确认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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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数字账户】-【确认发票】-【确认扣款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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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选择扣减额”,定位至“选择扣减额”功能页,然后选择发票视图的选择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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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发票来源,选择通过税控设备开具的发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选择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战前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选择发票来源都是不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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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单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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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纳税人的查询条件,相应的发票信息将在工作区中列出。纳税人选择这次要确认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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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提交确认”按钮,显示确认信息(例如:“这次确认XX份,税金合计XX,是否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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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确认】按钮,系统提示【提交成功】;
二 发票撤销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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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选提交后,发现勾选错误,通过撤销功能撤销勾选。在抵扣类勾选界面,勾选状态选择【已勾选】,并设置其他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查询出需要撤销勾选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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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撤销勾选】,系统提示【本次取消勾选发票的份数,税额合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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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确认】按钮,系统提示【提交成功】。
三 发票的“导入”和“导出
点击【下载模板】按钮,将模板文件下载到电脑本地。纳税人将编辑好的模板文件通过【清单导入勾选】按钮进行导入。
纳税人可以点击【导出】按钮,将明细信息文档下载到电脑本地。
不抵扣勾选
一 不抵扣勾选
提供按照税款所属期查询和逐票勾选(支持同时勾选多份发票)的操作,实现纳税人选择相应申报期内用于申报不抵扣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清单数据,海关缴款书和代扣代缴完税凭证的功能。
温馨提示:对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操作不等于留存未抵扣勾选的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操作后发票的增值税用途标签显示为已使用,后续不可用于抵扣勾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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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不抵扣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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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勾选状态设置为“未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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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发票来源,通过税控设备开具的发票选择“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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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需要查询的票种,不确定哪种票种时选择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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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需要查询的发票状态,不确定哪种票种时选择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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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需要查询的发票风险等级,不确定哪种票种时选择全部。发票风险等级为“疑点发票”的发票显示为黄色,纳税人在勾选该类发票时系统将进行相应的提示,请谨慎操作。风险等级为”异常凭证“的发票显示黄色,且不允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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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勾选状态设置为“未勾选”,选择“发票来源”和“发票状态”等必录项查询条件,更多精确查询可以设置更多查询条件,点击【查询】,便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未勾选的发票信息的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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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根据查询结果对选择的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操作,确认本次要勾选的发票勾选后,点击【提交勾选】,弹出不抵扣原因窗口,选择“不抵扣原因”,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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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继续提交】后勾选完成。
二 不抵扣发票撤销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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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发票勾选状态设置为【已勾选】,选择【发票来源】和【发票状态】等必录项查询条件,更多精确查询可以设置更多查询条件,点击【查询】,便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已勾选的发票信息的查询结果。
其中发票风险等级为【疑点发票】的发票显示为黄色,纳税人在勾选该类发票时系统将进行相应的提示,请谨慎操作。风险等级为【异常凭证】的发票显示黄色,且不允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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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根据查询结果对选择的发票进行不抵扣撤销操作,确认本次要撤销勾选的发票后,再点击【提交】按钮,弹出的勾选提示信息窗口,点击继续提交后撤销勾选完成。
三 发票的“导入”和“导出
针对发票数据量较多,逐票勾选模式不太适用的纳税人可以通过文件导入的形式实现批量退税勾选,达到提高退税勾选效率、降低勾选工作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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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批量不抵扣勾选撤销勾选
点击【下载模板】,填入发票信息数据,在【是否勾选】一列选择【是】或【否】,保存好文件后,点击【导入】,发票批量不抵扣勾选或撤销勾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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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的【导出】
设置完成查询条件后,在查询结果显示符合条件的发票数据后,点击【导出】钮,可以把已查询到的发票数据导出系统。
资料:上海税务
编辑:尉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