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自行申报也称】实务问答|工作人员自行举报工伤和单位举报有什么影响?

时间:2023-03-09 01:41:1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实务问答]

Q:中国律师,你好,打扰一下:我们部门依法向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有的员工声称在工作中扭伤,但单位不承认,所以没有向他报告工伤。例如,员工自己举报和承认工伤事件,会对工作产生什么不利影响?

A:第一,“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造成的相关伤害应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报告对员工的工伤,此后发生的工伤待遇等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二、用人单位未能在一个月内申报工伤事故的,劳动者有权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个月至一年内自行申报工伤事故。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但工伤认定前的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承担,而是由雇主承担。

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根据《职工事故伤害或职业病预防法》的规定,诊断、判定为职业病,所在地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符合本条例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由相关用人单位承担。

[管理提示]

指示雇主及时如实报告工伤事故。否则,即使缴纳工伤保险,30天内未申报而产生的治疗费用也将由机构承担。但同时告诉雇主,如果“伪造事实”不属于工伤,就不能申请为工伤,一旦认定为工伤,雇主就要对工伤待遇承担部分责任,这种情况也属于“骗取社会保障资金”。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