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机关及社会文艺工作者:
根据《中国文联关于开展新文艺群体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同意,现就2022年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事项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包括艺术表演(包括舞蹈、杂技、杂技等演员和演奏者等)、艺术创作(包括戏剧、电影、音乐、杂技、舞蹈、民间文艺、杂技作家、导演、导演、指挥、作曲)
申报人申报截止日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上海市的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3.近两年来,本市仅社会保险就累计缴纳了12个月。
在以下情况下不接受申报:
1.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在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情况下。
2.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违反《中国或上海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和其他艺术领域行业公约和行为守则,在影响期或惩戒期内。
3.在就业过程中对行业和社会造成严重不利影响,或给相关文艺单位(项目)造成重大损失,并相应受到处分,处于影响期内。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a)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规。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方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崇德尚艺,作风端正。坚持艺术理想,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务,在同行中享有一定的声誉。
(二)学术资格、资格要求
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从事该专业已有3年多。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7年以上。或者从事本专业九年多了。其中,从事杂技、舞蹈、戏曲武功等工作的人,本专业年限相应减少了一年。具体要求见《艺术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基本标准(中级)》。
(c)破格申报
对于资历条件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申报人,一般不受理申报。确实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成绩突出的艺术专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破格申报,破格年限不超过一年。
1.个人获得了1次以上州政府部长级三等奖。
2.在广播电影、话剧(曲)等节目(作品)中,作为主要创作者,获得了1次以上省部级以上团体奖。
3.作为主要创作者创作的作品或形象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并得到了两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的推荐。
4.报录员在本艺术文科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长期在艰苦的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积极参与文艺志愿服务,深入新的文艺群体,深入生活,扎根,获得了两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的推荐。
(d)各种专业技能和业绩要求
艺术表演、艺术创作、艺术管理和技术保障方面的专业技术要求必须达到《艺术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基本标准》(中级)相关标准。
每个专业都要有相关数量的舞台、电影和创作的作品,其中一些演出、演奏专业要达到一定的演出场地。具体要求见《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专业业绩要求一览表》。
三、评价格式
审查形式通过资料审查、专业答复、现场业绩展示、参观者演出等方式审查申报者的综合业务能力。
四、申报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表》(市职称评定服务平台申报和下载)
(b) 《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自荐综合情况表》
1.从附件下载,申报对象必须亲自签名,双面打印本8份;
2.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有单位的人必须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明确推荐单位工厂,并提供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印章)等。
(c)专业工作摘要
本专业工作的总结应反映本人在本专业期间从事的成就(包括对本专业的发展与否、创新与否、是否形成业界认可的个性特色),反映本人的专业能力、实务性和本专业学识水平。
(d)破格申报资料
对于资历条件未达到《艺术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基本标准》(中级)的举报人,一般不受理举报。确实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成绩突出的艺术专家,可以按照《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第8条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资料,经审查确认后,可以破格申报一年年限。
(e)有关证书的副本
居民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演出合同、演出或展览说明书等证件复印件1份(按顺序整理,原件审核后返还)。
(六)音频和视频信息
反映个人工作能力的音频视频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
(七)申报职称,审查诚实承诺书。
从附件下载的话,申报对象必须亲自签名并打印一份。
(8)无犯罪记录证明(申报日期前两年)
内)向有关管理部门申领,提交原件。
(九)《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专业中级职称申报对象基本情况表》
在附件中下载,提供打印件1份(加盖公章)并发送电子版(Excel)至wlzjzc2022@163.com。
上述材料一律用A4纸打(复)印(勿装订),按序申报。
五、申报受理程序和时间、地点、费用等
1.网上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1日,咨询电话:021-62483323转129,时间:工作日09:30-11:30, 14:00-16:30。在申报时间内注册并成功提交评委会的人员,超过申报截至日期仍可修改信息并申报,如未同时满足以上2个条件,超过申报时间则无法申报。
2.网上申报途径。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职称申报),先按要求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然后再填写基本资料,选择所要申报的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专业学科组,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3.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申报人的申报情况在文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评审阶段。
4.材料报送:2022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报送地点:静安区延安西路238号。
5.评审费用:按800元/人收取,报送书面材料时一次性付清(评审未通过者,费用不予退还)。
六、其他
(一)申报者在递交本人各项材料时,需签署《承诺书》。对伪造变造学历、资历、获奖证书、论文,以及提供其他不真实情况的,负相应责任。
(二)申报材料由本人或所在单位自留底稿。
附件:
1.艺术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基本标准(中级)
2.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专业业绩要求一览表;
3.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4.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自荐综合情况表;
5.申报职称评审诚信承诺书;
6.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
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
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2年10月17日
▼
▼
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