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家庭遇到困难怎么办?
2023年舟山市困难职工家属宣言
这是开始!
如何申报困难的员工家庭?
请和布一起往下看!
1,申报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有工会组织的各种企业(包括快递、网络送货、网络约车等新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民间非企业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在职职工(农民工)。
困难的职员申报审计确认,以家庭为单位。
二、困难工人的家庭类别和认定条件
根据等级结构和梯度支持原则,困难的员工家庭分为深度困难的工人家庭、相对困难的工人家庭和意外陷入困境的工人家庭。
(1)深度盗窃劳动者家庭:是指家庭收入扣除家庭成员生病、剩余物、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所需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不高于工作地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910元/月)的员工家庭。
(二)相对困难的劳动者家庭:是指扣除家庭收入扣除家庭成员生病、残疾、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所需费用后,家庭人均纯利润高于工作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高于工作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1365韩元/月)的劳动者家庭。
(三)意外困倦的劳动者家庭:是指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获得各种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援助、社会支持后,人均纯收入比工作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高1.5倍(1365韩元/月)以上,比工作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高2倍以上。意外困倦的家庭的主要困倦原因是子女上学。
(4)不符合困难的劳动者家庭保管标准,但由于突发事故、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和其他特殊原因,生活相对困难,家庭收入扣除困难情况引起的必要自满费用支出后,家庭人均月收入略高于工作地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超过10%以内)的劳动者家庭被列入温暖对象。
农民工申报必须符合上述(1)至(3)规定条件,并有一年以上的事实劳动关系。
困难的工人家庭同时包括在特困症(爱好症)工人家庭中。
相关概念:家庭人均净利润意味着“(申请前12个月的家庭收入-同期家庭刚性支出费用)家庭成员数12”。家庭收入是指与申请人一起生活的家庭在一段时间内拥有的所有可支配收入。主要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资收入、经营收入、财产收入(利息、股息、房租收入等)、转让收入(养老金、退休金、社会救济收入等)。家庭刚性支出费用主要是指本人和家庭成员医疗、子女教育所需的支出。家庭总人口原则上是指以户籍为标准常年生活在一起的人口。
上述认定参照《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江民政组[2019] 134号规定执行。
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得申报困难职工家庭:
(a)子女就读高费用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起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诉讼费行为。
(4)拒绝协助调查、核查,形成无法确认收入的家庭。故意隐瞒家庭实际收入、家庭人口变动和财产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和证明的家庭。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故意采取逃避法律、法规的其他行动,造成非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
(e)拥有两个或更多住房;
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六)拥有原购置价格超过10万元的机动车辆的(残疾、患病职工用于功能性代步的机动车、三轮摩托车等除外),不纳入深度困难职工档案。
四、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舟山市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浙江省困难职工家庭经济信息核对授权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申报困难职工家庭须提供的材料》(附件4)。
(二)摸底调查。申报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应在收到职工书面申请报告和申报材料后,及时通过家庭走访、社区调查等多种途径对申报职工的家庭成员、经济收入、健康状况、致困原因等情况完成摸底调查,确保情况真实,并在《困难职工家庭入户调查表》(附件5)上签署意见。
(三)评议公示。申报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结合摸底调查情况,对申报职工的申报材料和有关情况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样本见附件6),在《2022年度舟山市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附件1)上签署意见后,及时将申报材料(附件1—6)报上级工会。
(四)复核上报。各功能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市直属部门工会对基层工会报送的困难职工材料进行复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职工服务中心)。
(五)认定建档。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职工服务中心)依据市总工会授权,对申报职工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对外省籍或无法通过浙江省经济状况核查平台核查的职工,通过入户调查、材料复核或通过第三方调查等方式进行审核;对本省户籍的职工,通过浙江省经济状况核查平台进行核查。深度困难职工即特困职工名单需经市总工会帮扶领导小组审议。审定后的困难职工名单在市总工会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建档。
五、联系方式
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042513、2026512。
附 件
1.舟山市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
2.承诺书
3.浙江省困难职工家庭经济信息核对授权申请表
4.申报困难职工家庭须提供的材料
5.困难职工家庭入户调查表
6.公示、报告
来源 | 舟山市总工会
编辑 | 费绎霖
一审 | 费绎霖
二审 | 邱伟、幸笑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