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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超标申报风险】评论|不要公积金鸡肋化,强制储蓄限制用

时间:2023-03-08 21:15:3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理性建设性

这次北京公积金新政,还会带来什么示范效应?

最近北京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今后市官宣公积金贷款将与交存年限挂钩,一年可存10万韩元,缴纳12年最高可贷120万韩元。同时,第一笔普通住宅首付在35%以上,第二套房贷款将实行相对贷款等“房屋认定和贷款认识”政策。

舆论称之为“历史上最严格的公积金新政”。事实上,过去房地产市长/市场限制往往针对商业贷款,抑制投机的倾向非常明显。但是,此次限制触及了刚需集团,限制力度更是前所未有。不管是提高第一套房公积金贷款比例,还是承认“住房和房贷”,还是杀伤力最高的“一年能存10万”政策严格,监管繁杂,过去很少见。

新政公布第二天,北京二手房网络签名量达到2251套,呈现井喷之势。据中原地产统计,新政落地前3天累计成交量达到4489套,刷新了2017年房地产调控以来的记录。相比之下,整个8月份北京的二手房网络签名量仅为7445套,这三天的网络签名量占上月总量的一半以上。

官方表示,此次新政出台的主要目的是“积极引导市民合理的住房消费,支持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行为”,但实际上有必要成为直接误伤对象。

首先,公积金贷款的主要用户基本属于必要群体或低收入群体。贝壳研究院提供的数据显示,在北京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的购房者年龄集中在30 ~ 40多岁的部门,首次购买费用占90.6%。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员工中,中低收入群体是绝对主体,2017年占比达到了98%。

第二,公积金新政不利于年轻人落户北京。过去,在北京工作5年左右,就能获得120万公积金贷款。目前工作5年,只能贷款50万公积金贷款,贷款120万至少要交存11年以上,这基本上排除了大多数年轻人。

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所以得到社会认可,是因为它具有社会互助的公共属性,贷款利率远低于商业抵押利息。如果在存款时强调强制性,但在使用或提取时存在各种限制,这势必打击员工缴纳公积金的积极性,影响公积金制度的长期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一直是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风向标,2010年北京率先开启了限购的先河,现在限购已经成为各大城市房地产市长/市场调控的标准。在2017年的“317”新政中,北京首先恢复了商业贷款“住宅认定贷款”政策,随后得到上海、广州等地的响应。那么这次北京公积金新政又会带来什么样的示范效应呢?

北京现在在这个关口加上公积金调整的一个原因是公积金资金池出现了紧张。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全国公积金贷款率(贷款余额/存款余额)为87.8%,超过了85%的警戒线。其中,北京的贷款率为94.11%,排在全国前列。和北京一样,全国10个省市公积金的贷款率超过90%,天津、安徽、浙江三省市超过100%。在这种背景下,其他地方能复制北京公积金新政吗?

另外,北京公积金新政刚刚意味着购房者在商品房市场上不再受到特别照顾。那么,这个群体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住房问题呢?有两个答案。一个是租赁室,另一个是共享产权室。

随着“租赁购买并举”的大力推进,租赁的重要性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租赁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范围不断放宽,反映了政策的激励因素。共享产权室也是一线城市正在重点建设的政策室,可以解除“刚需”的燃眉之急。

但是不久前房租价格上涨的消息和部分机关租赁住宅甲醛超标的阴影大大降低了租赁住宅的吸引力。共享产权室无法自由流动,部分地区一度遭遇寒冷。要让租赁室和共享产权室支撑刚需集团,目前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总之,无论是基于“住房不出”的刚性原则,还是保障“居住地”的民生需求,公积金都要尽可能保证公共属性。要最大限度地满足“在职工中采取,在职工中使用”、“刚需”的住房需求。毕竟,如果抑制投机有限度,“刚需”反而被大面积误伤,那肯定不是人们希望看到的结果。

(作者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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