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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补贴申报宁波】最大补助金30万韩元!宁波日报的重要通知:1月25日截止,过期的不再受理

时间:2023-03-08 19:09:5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在2021年的镇海

买了房子,合格的人,

可以申请购房货币补贴!

2022年1月10日,镇区政府网站推出了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海区财政局联合发行的《关于镇海区2021年度本土人才购房货币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硕士、中级职称(含技术人员):补贴6万元副高职称(含高级技术人员):补贴标准15万元博士。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一方全额享受,另一方一半享受。

请注意,补助金申报期限于2022年1月25日截止,过期后不再受理。

资料照片。图文不畅

一起看一下详细的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报程序等。

01左方括号申请大象左方括号

在镇海区注册登记和纳税的区内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其中区政府性投资公司除外)工作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可以使用本土人才购买的货币补贴政策:

1、在镇海地区工作,在镇海有人事关系;

2.在镇海买房,取得产权证,一年内申报。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学历或中级(含技术人员、下同)职称人员、副高(含高级技术人员、下同)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人员必须在区内企业工作2年以上,并与区内企业续签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以社保缴纳时间为准)。可以将在园区企业间流动的人员的工作年限加在一起。

4.截止申请日已婚[离婚(或丧偶)]或28岁以上单身者;

5、年龄在50岁以下,其中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可以放宽到55岁。

6、申请时只有镇海有唯一的住宅。宁波市区范围内没有房子(包括海水、江北、北仑、泸州、奉化、宁波国家高新区、东华湖旅游度假区、大观开发区、河东)

——现有(现有)住宅包括以自营、赠与、继承等方式获得的各种私人住宅。公共住房租赁、政策个人住房实施、资金筹集和住房建设、村庄住房建设、货币销售、拆迁安置(补偿)住房和各种保障性住房;姐妹住宅和所有已出售的住宅。

具体家庭住宅价格的认定、家庭住宅建筑面积认定计算按照《镇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接受本土人才购买的货币补贴政策:

(1)本人或配偶已享有镇海区范围内的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2)本人或配偶在宁波市范围内享受了宅基地住宅建设政策。

(三)有关单位批准在宁波市范围内建设的,可以办理住房权证配套住房。

(4)临车镇海区人才公寓或镇海区公共租赁住宅恶意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

(e)其他主要群体认为不能享受。

02左花括号补贴标准左花括号是合格的人才,购买货币补贴标准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1、硕士、中级职称(含技术人员):在镇海区买房后,按6万元标准发放购房补贴,补贴分为2年发放,每年领取3万元。

2.副高职称(含高级技术人员):在镇海区买房后,按15万韩元标准发放购房补贴,补贴分为3年发放,每年领取5万韩元。

3、博士、正高职称:在镇海区买房后,按30万韩元标准发放购房补贴,补贴分为3年发放,每年领取10万韩元。

本土人才买房时,夫妻双方都符合购房条件,一方全额享受,另一方一半享受。

03申请左方括号申报补贴程序左方括号(a)

当地人才符合购房货币补贴安置条件的人才,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填写《镇海区本土人才购房货币补贴申请表》,如实提供个人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b)初审

企业对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填写工作鉴定意见,并向镇海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告。

(c)审查

镇海区人才安居工作处会员单位重新审核了货币补贴申请及相关资料。再审内容包括申请人或配偶住房情况、申请人申报的学历及职称等申请条件是否属实等。

(d)批准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人才安居工作处成员单位一起复审后,审查确定了符合补贴要求的申请人。

(5)公示

镇海区人才服务中心将对人才安居工作处审查确定的具体享乐人员向本区新闻媒体、区政府网等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补贴的支付

符合条件的享乐者按照具体补贴申请通知书申报,镇海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会同财政部门通过社会保障卡账户发放批准的相应货币补贴。

04左方括号申报材料左方括号

符合本土人才购房补贴条件的人才将由本人填写《镇海区本土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式报纸镇海区人才服务中心。同时

需如实提供以下个人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一)户籍证明;(二)身份证,已婚人员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书;(三)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后证明材料);(四)职称证书;(五)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情况(历年社保明细单)等证明材料;(六)不动产权证及契税发票;

(七)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材料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初审盖章。

05左中括号其他事项左中括号

(一) 本次申报对象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间取得不动产权证。

(二)补贴按年发放,具体以补贴申报通知为准。

(三)已购买低收入家庭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或已按政策规定享受镇海区财政引进人才易地安家补助,领军拔尖人才购房安家补助,博士后出站留甬安家补助,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创客人才基础人才购房补贴等相关政策性补助的人才,不再享受本土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经审核确定为具体享受人后,在有效期内不领取货币补贴的,视为因本人原因弃权。

(四)已在享受的对象按照原办法执行。

来源:宁波晚报综合宁波楼市报道镇海区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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