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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硅系统申报】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公布了科学创新版上市公告(C27版)。

时间:2023-03-08 16:17:2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赞助机构(主要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硅产业”、“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

此次发布,初步咨询和网络申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有关初步咨询和网上发行电子化的详细信息,请参阅上交所网站(www)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此次发行发生了发行过程、网上申购及支付等重要变化,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包括:

1.本次发行向战略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战略发行”),向合格网络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此次发行的战略发行、初步价格查询和网上、网上发行由担保机构(主要代理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担保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战略分配在海通证券处进行。初步咨询和在线分发将通过互联网申购电子平台(HTTPS://IPO.UAP./IPO)进行。网上分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此次发行的战略发行由赞助商相关子公司和投资(投资机构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专业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其他战略投资者是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附属公司、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附属公司。

2、根据发行人和赞助机构(主要代理商)初步询问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此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发行人的行业、上市公司评价水平、市长/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收购风险等因素,确定此次发行价格为3.89元/周,网上发行不进行累计投标询问。

这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互联网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估算中位数和

投资者请以此价格于2020年4月9日(T日)进行在线和在线申购。申购不需要支付申购单。此次在线发行的申请日期为2020年4月9日(t日),与在线购买日期相同,其中在线申请日期为9: 30-15: 00,在线申请日期为9: 30-11: 30,13: 00-15

3、发行人和担保机构(主要经销商)根据初步询问结果,根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商定的剔除规则,协商高于4.02元/股的申购价格。4.02元/周、12000万周、2020年4月3日13: 30: 02.654以后的所有分配对象都将被消除。4.02元/周,12,000万周,2020年4月3日(T-3日)13: 30: 02.654申请申购,根据互联网申购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申报顺序,前后删除41个分发对象,相当于删除的申购总量为3,408,920万周。卸载部分不能参与在线和在线申购。具体清除情况请参阅《时间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标记为“高价清除”的部分。

4.战略配给:本次发行的初期战略配给量为18,602.046万股,占总发行量的3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收购资金已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汇至主要委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此次发行的最终战略发行量为142,445,233周,约占总发行量的22.97%。初始战略发行和最终战略发行股票数量之间的差异43,575,227股将再次在线发行。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3.89元/股,本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4.12亿元。根据《业务指引》规定,本次发行规模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不足50亿元,根据《业务指引》规定,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比例为发行数量的3%,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5、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期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售期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获配股票限售期为24个月,其他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6、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7、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

8、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0年4月13日(T+2日)16:00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本次发行向网下投资者收取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配售经纪佣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4月1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9、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0、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1、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https://ipo.uap./ipo)组织实施,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请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1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0年4月8日(T-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沪硅产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2,006.8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430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沪硅产业”,扩位简称为“上海硅产业集团”,股票代码为68812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126。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0年4月3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89元/股,且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尚未盈利的,可以不披露发行市盈率及与同行业市盈率比较的相关信息,应当披露市销率、市净率等反映发行人所在行业特点的估值指标。因此,本次发行选择可以反映发行人行业特点的市销率、市净率作为估值指标。

(下转C2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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