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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申报运费】28次进口申报中,运输杂费缺失,海关核查后将如何处罚?

时间:2023-03-08 16:12:4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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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们公司是进出口贸易公司。在一次进口贸易中,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货物,但由于疏忽,运输成本没有实际更新,导致低报告运输成本,可能会产生什么后果?接受什么样的处理?(*译注:进出口贸易公司、进出口贸易公司、进出口贸易公司、进出口贸易公司、进出口贸易公司、进出口贸易公司、进出口贸易公司)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范,进出口货物、货物或运输、转运、转运货物必须如实向海关申报

因此,贵公司对运输费用的申报不真实,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督规定的行为,海关将依法对贵公司处以罚款。

典型案例: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20日,当事人以某企业开发有限公司为经营单位,向S海关申报进口普通贸易港洗发水、护发素等货物共计36204.84公斤,申报总额共计360492.31欧元,申报运费为人民币73712.60。另外,当事人没有向海关如实申报进口货物的实际运费。据悉,上述赠品共价值94311.65欧元。上述货物的实际运费共计人民币175504.89元。批准后,上述货物均遗漏缴税人民币221511.08元。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督规定的行为。当事人在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20日28次进口商品过程中遗漏赠品和运费,影响国税征收的行为。

法律分析和合规指南:根据《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法律规范,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商品必须如实申报,运费必须如实申报。在本案中,当事人必须如实向海关申报,接受海关核查,依法纳税,但进口货物的实际运费没有如实向海关申报。该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86(3)条的申报,由于申报不真实,影响了国家关税的征收。因此,S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15(4)条,对当事人科处罚人民币177000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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