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财政供给支出,降低行政运营成本,规范编外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杰市出台了《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编外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加强“严政五关”,加强编外人员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切实维护编外龙船,推进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的制度化标准化。
第一,严格申报“资料”。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提出新编外招聘人员要求的,应当论证新人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经用人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同意后(主管部门所在部门必须得到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研究的同意),向市委提出报告。申报时需要提供单位党委(党组)的申请报告,报告包括雇佣单位目前的批准编制数、实际人数、编外雇佣人员数、申报理由、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情况等。主管部门所在的部门由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申报。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编外用人的会议记录(主管部门所在部门提供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公检法系统应同时提供上级党委、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有关编外招聘的相关规定或政策文件。市直公立医院需要卫生部同时提供床位数、实际床位数等相关资料。学校应当同时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生计划、实际学生人数等资料。
第二,严格审查“员额”。示威向公检法系统、市直公立医院、市直学校新增编外招聘人员申报资料后,认真组织论证,申请市政府审议,及时反馈编外人员的审查情况。收到其他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额外编外用人申报资料后,召集人事、财政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以分配值进行研究,及时反馈编外人员考核情况。联席会议认为要提请市政府研究,要及时提请市政府审议,按照市政府的意见处理。
第三,严格执行“就业”审查关。经示威编制批准同意编外招聘人员职位后,应将编外人员招聘方案报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查。审查时,示威应提供编外人员意见相关资料进行审查。部门(或其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会议通过后《编外人员聘用方案》(包括招聘、聘用条件、聘用方式等)、会议记录。组织公开招聘,用人单位与合格的劳务派遣单位一起实施,按照公告、登记、笔试、面试(面谈)、体检等程序实施。
第四,严格把关“经费”支出。经示威编制审查通过编外人员员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查通过聘用条件后,市财政局将对资金服务科进行经费支出渠道审查。招聘人员经费应当在财政上单独安排,并提供要求将招聘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政策文件或市政府会议记录。
第五,严格把关“记录”时限。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毕节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发行前聘用的编外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市委备案。各劳务单位新编外雇佣人员情况,在招聘人员入职后5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市委编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申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将编外人员工资支付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范围,按时全额支付编外人员工资。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将上季度编外人员工资支付情况报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备案。(比才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