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务总局发〔2021〕14号)的要求,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从2021年6月1日起全面实施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合并后如何方便纳税人。
来源:国税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务总局发〔2021〕14号)的要求,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从2021年6月1日起全面实施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合并后如何方便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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