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审查条件(试行) (医疗类)总则
第一,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评价相结合的人才评价机制,促进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促进卫生保健事业的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部[2021] 51号)和
二、保健系列医疗类副高级职位的名称是副主任医生,正高级职位的名称是主任医生。
第三,保健系列医疗类的高级职称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业务水平考试合格者可以提交审查资料,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探索结合工作水平考试成绩、临床工作量、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绩效等评价因素的量化评价方法。
4.这个条件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和审查委员会审查时掌握的基本条件,审查委员会可以根据这个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用人单位向评审委员会推荐人员的条件,用人单位根据本条件和单位业务工作实际制定,但不得低于本条件。
5.这个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专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适用的专业有:普通内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精神病、血液病、内分泌、肾脏内科、呼吸内科、职业病、传染病、结核病、肿瘤内科、急诊内科、皮肤和性病、康复医学、小儿内科
中医类别: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肛肠、中医皮肤、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按摩、中医骨伤、中医耳鼻咽喉、中医眼科、中西医结合、中西医结合、中西医结合、外科、中西医结合、儿科、中医结合、中医结合
口腔类别:口腔医学、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口腔修复、口腔矫正。
公共卫生类别:传染病、寄生虫病、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地方病控制、健康教育、营养和食品卫生应用专业将根据卫生健康行业的发展和需求适时调整。
分则
一、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期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生命、救生命、救伤、奉献、不吝惜大爱”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合作精神、职业精神、职业精神、医德医风。
(二)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职务。
(三)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四)申报临床、口腔、中服副主任医师的,在聘任主治医师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口支援工作。城市三级医院医生申报副主任医生前,必须到县医院累计服务一年以上。城市二级医院和县级医院医生申报副主任医生前,必须到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一年以上。
(5)在职后,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同级专业专科医疗卫生机构脱产进修(以医疗卫生机构等级为准),申报主任医师要累计3个月,申报副主任医师要累计6个月。
(6)学历和在职年限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副主任医师申报必须具备相应专科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聘请主治医师职位5年以上。2.申报主任医师应具备相应专科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聘请副主任医师职务5年以上。(7)在职后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连续计算在职年限。年度评价有基本合格等级或未确定的评价等级,扣除评价基本合格或未确定的评价等级的年度,在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从考核不合格年度的第二年开始重新计算在职年限。
(8)完成健康科普工作要求,每年开展2次以上健康科普活动。
(九)完成现职后规定的工作量要求。
二、评价条件
(a)专业能力要求。
1.临床、口腔、中服副主任医师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不断吸收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用于医疗实践,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本专业工作经验丰富,能熟练治疗危重患者,具备指导本专业下级医生的能力,有教2名医生的经验。以病案为评价载体,通过随机提取和个人提供相结合,提供5 ~ 10份申报人的主治或主持,提供能够反映专业技术水平的抢救、死亡或疑问病案,加强对临床医生执业能力的评价。
以病历主页数据为基础,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四个维度,利用诊疗和病例数、手术水平和病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平均费用等指标,科学准确地评价医生的执业能力和水平。
其中,中医专业应围绕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中药饮片处方费、中医治疗疑难杂症患者人数、中医飞跃疗法利用率等中医特色指标,评价中医医生的中医诊疗能力和水平。具体指标见附件2。
2.临床、口腔、中服装主任医师在具备规定的副主任医师水平的基础上,系统地掌握本专业一个领域的基础理论。
知识与技术,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有培养2名主治医师的经历。将病案作为评价载体,采取随机抽取与个人提供相结合的方式,提供5-10份申报人主治或者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抢救、死亡或疑难病案,加强对临床医师执业能力的评价。
基于病案首页数据,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四个维度,利用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费用等指标,科学准确评价医师的执业能力和水平。
其中,中医专业还应基于中医病案首页数据,重点围绕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中药饮片处方比、中医治疗疑难危重病患者数量、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等中医药特色指标,评价中医医师的中医药诊疗能力和水平。具体指标见附件2。
3.公共卫生类别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有带教2名医师的经历。
基于参与的业务工作内容,重点考核公共卫生现场能力、计划方案制定能力、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能力、业务管理技术报告撰写能力、健康教育和科普能力、循证决策能力、专业技术成果产出、科研教学能力、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能力等方面,包含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制定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业务工作计划、技术指导方案制定等内容。
4.公共卫生类别主任医师
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医师水平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技术,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有培养2名主管医师的经历。
基于参与的业务工作内容,重点考核公共卫生现场能力、计划方案制定能力、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能力、业务管理技术报告撰写能力、健康教育和科普能力、循证决策能力、专业技术成果产出、科研教学能力、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能力等方面,包含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制定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业务工作计划、技术指导方案制定等内容。
(二)工作业绩要求。
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员应提交任现职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2项以上(第1项为必备)。
1.副主任医师
(1)临床、中医、口腔类别提供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或专业技术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公共卫生类别提供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技术指导方案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前3名),或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第1名)。须附立项批文、结题报告等。
(3)结合本专业临床实践,在一类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其中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至少有1篇发表在二类以上学术期刊上)。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4)获得本专业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不限名次),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限前3名,二等奖限前5名,一等奖限前7名)。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5)参与研究并形成的省级以上临床指南、行业技术规范或卫生健康标准1项(限主要起草人)。
(6)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限第1原始发明人), 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须附相关推广应用佐证材料。
(7)入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中医药人才传承培养项目,并通过结业考核。
2.主任医师(1)临床、中医、口腔类别提供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或专业技术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公共卫生类别提供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技术指导方案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前3名),或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第1名)。须附立项批文、结题报告等。
(3)结合本专业临床实践,在二类以上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2篇。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4)获得本专业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限前7名),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限第1名,二等奖限前3名,一等奖限前5名)。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5)参与研究并形成的省级以上临床指南、行业技术规范或卫生健康标准1项(限主要起草人)。
(6)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2项(限第1原始发明人), 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须附相关推广应用佐证材料。
(7)入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中医药人才传承培养项目,并通过结业考核。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病案。有病房的临床科室医师,须提供任现职以来5份有代表性的抢救、死亡或疑难病案;同时须另行提交任现职近5年主治或主持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病案号50份,每年份数不少于10%,从中随机抽取5份病案,每年至少1份。任期内因援疆、援外、进修、对口支援等原因部分时间不管理病房的,从近5年其他年份中抽取。
(二)专题报告。无病房的临床科室、非临床科室以及其它公共卫生单位的医师,须每年向单位提交本人在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或运用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开展业务工作的专题报告至少2份(每份2000字以上),并附原始资料,由单位随机抽取5份参加评审(近5年每年抽取1份)。
附 则
一、本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应同时具备,申报人员提供的业绩材料均应为任现职以来取得,同一内容的业绩不重复计算,全日制脱产学习期间取得的业绩不可参评。本条件所称“任现职以来”是指聘任现职称以来。
二、本条件所称“学历”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医学专业学历,申报专业应与学历专业一致。取得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临床类别医师取得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学历的,或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类别医师取得临床医学学历的,只限申报中西医结合专业职称。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西医学习中医”考核后,可申报中西医结合专业职称。
三、本条件所提及的健康科普活动包括:
(一)进社区、乡村、学校、单位和大众媒体开展的健康科普讲座;
(二)参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健康科普能力大赛活动;
(三)在省市县广播电视报刊、省级以上行业报刊,或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官方媒体,刊发科普文章、音视频作品。
四、本条件所提及的论文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不含通讯作者,出现并列第一作者的文章仅供排名第一者使用。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论文汇集等,综述、个案报道、通讯报道、科普性文章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SCI论文影响因子小于2.0的视为1篇三类期刊论文,2.0以上小于3.0的视为1篇二类期刊论文,3.0以上的视为1篇一类期刊论文。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2500字。五、跨系列(非卫生系列转评卫生系列)或跨类别(医、药、护、技)转评的,聘任现卫生职称年限仍须符合本条件要求。同一类别内跨专业转评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
六、期刊目录的制定与分类,由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征求各专业专家意见确定并进行动态调整。
七、本条件所称“以上”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八、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者;
(二)受到行政处分处分期内;
(三)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者3年内(含评审当年);
(四)申报年度内有严重违反医德、学术道德行为者;
(五)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或在职称考试、评审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在处分期内者。
九、本条件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十、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河南省卫生计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职称〔2016〕25号)同时废止。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口腔专业人士参考。如涉及内容与版权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