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协发[2022] 120号
各地、州、市科协:
为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贯彻中国科学协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科协发炮[2017] 45号)精神,自治区科学协会、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办法》(关于有关要求的通知如下:
一、筹资
在坚持2023年适度倾斜为扶余富强和南疆四大支柱的原则下,综合考虑了前一年各地州市科协资金使用情况、自治区科协各种资金分配情况以及2023年项目资金申报情况。全国和自治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分配给地主市科协,地主市根据资金使用要求使用(分配方案见附件)
二、资金支出方向
1.互补先进集体和个人。资金主要用于加强基层科普组织和年度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奖项补充了较强的区域示范作用、放射性强的科普示范县市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农村科普带头人、优秀的科普大篷车解说员等先进群体和个人。科普教育基地,应急科普典型,科技志愿者团队和个人,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和个人互补。商保科普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乡村科普馆、青少年科学俱乐部、青少年科技活动特色学校、科普示范社区等。
提高科普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讲好科学故事,铸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科普品牌工作和活动,特别是汇聚全民科学素质提高和农村振兴,开展科技培训、科普服务、科普“极端化”、科普资源开发、科技、科技、农村振兴等,开展科技
3.推进科学大众化信息化建设。用于科普信息化建设,提高优质科普内容资源传播能力,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深度融合,构建智能化科普传播网络。将e站表示从单个功能的物理站点转换为多平台联合构建和共享科普服务。严禁利用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经费建设单一科普功能的硬件设施。
三、资金监督要求
2023年资金根据分配方案统一分配给地方市科协,在资金使用范围内对使用比例没有具体要求。自治区科协将联合财政厅在各地州科协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总结和资金使用成果自评的基础上,采取全面审查和重点提取方法,组织全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综合评价。年度科普工作排名特别是资金使用不规则、执行进度落后的地方自治市,第二年没有减少或部署资金等。
各地州市科协根据资金分配总额和支出范围,结合各地申报工作和活动项目,填写项目申报单和成果目标表,报自治区科协财政厅后自行开展工作。资金使用坚持成果性原则,跟踪资金执行过程和完成结果,实现“事前预算、事件控制、事后结算”。要联合各地财政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联系方式:沙丽塔娜蒂巴达里
联系电话:0991-6386027
邮箱地址:xjkxkpb@126.com
附件:2023年全国自治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资金分配表。
自治区科学协会
2022年12月9日
点击下面的链接,使用新疆科学协会官方网站“计算机版”下载并确认附件。
2023年关于《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资金分配和管理使用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