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高科技企业证书必须符合《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规定。
(1)从事高科技及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技术服务。除了单纯的商业贸易。
(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劳动者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科技产品研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劳动者总数的10%以上。从事以高科技产品生产或服务为主的劳动密集型高科技企业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4)企业每年用于高科技和产品研发的经费应占我国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5%以上。(5)高科技企业的技术收入和高科技产品销售收入之和应占该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六)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重视技术创新的本企业专职人员。要申请高科技企业,必须有以下高科技及其产品。
(a)电子和信息技术
(b)生物工程和新药技术
(三)新材料和应用技术
(四)先进制造技术
(e)航空航天技术
(六)现代农业技术
(7)新能源和高效节能技术
(8)新的环境保护技术
(九)海洋工程技术
(x)核应用技术
(十一)上述十大领域随附的相关技术产品应报告或准备如下: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申报材料清单。
2、高科技企业批准表格。
3、高新技术企业批准(封面)
4、主要登记项目
5、高科技企业确认申请登记表。
6、股东意见签名书。
7、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编目) (从以下表格下载模板):
8、知识产权证书(从以下表格下载模板)。
9、项目技术文件(至少需要一份):设计手册、产品手册、技术合同。
10、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
11、高新技术企业专职科技和管理人员名单。
12、企业人才构成情况表。
13.专业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1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
十五、公司章程复印件。
16、高科技企业批准证书(一式两份,不装订) (从以下表格下载模板)
17.统计财政初期登记表准备上述资料时可以开始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