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开始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与劳动者的待遇有关,参保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申报。
据悉,此次申报期限为2018年4月1日至6月20日。今年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仍实行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j),点击网站右上角的“支付基数申报和书面审查”进行支付基数申报。没有网上登记的单位,要先去市或区社会保障机构进行网上登记。
据悉,2018年劳动者的月缴费标准是劳动者2017年1月~ 12月的工资收入总额除以劳动者2017年的实际支付月数。其中职工工资性收入总额=每小时工资、绩效、每供水补贴、加班费、附加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2018年员工月缴费基数是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之间的月缴费基数。
市社保中心负责人介绍说,单位申报缴费基数应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或公示,用人单位代表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及变动情况应由职工本人签字批准。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通报或者公示在单位显著位置接受职工监督。原始资料单位负责保管,准备调查。
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申报缴费基数,如果逾期未申报,2018年7月,社会保障经营机构应根据该机构参与者上月缴费基数的110%确定当月缴费基数。2018年7月1日以后重新办理缴纳基数申报手续,将根据办理申报手续后的月开始实际申报数来决定。
根据《南京市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信用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用人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将列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诚信档案。对未按规定申报的用人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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