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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课题申报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警戒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2021年开放课题申报工作通知

时间:2023-03-08 02:42:1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警戒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2021年开放课题申报工作通知

每个相关单位:

为了促进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事业的发展,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科学研究水平,结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要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作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警戒研究和评价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将于2021年公布开放课题。欢迎各有关机构组织申报,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推进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工作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相应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培养高素质的专业队伍,促进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事业的发展,保障公共药品安全,为药品监督和评价工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单位

开放课题面向全国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科学研究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学协会、企业等。

三、申报指南

开放课题有申报指南(见附件1),申请者根据自己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点,自行选择申报研究课题。

四、任务周期

研究周期通常为一年。

五、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方向,遵守与开放课题有关的管理规定。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

2.申请人可以主持和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负责并组织实施项目。每个申请人报告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才能参与实际研究工作。

3.课题申请者必须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持人或科研经历5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4.申报课题应根据申请信息要求如实填写资料,不得有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违反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有欺诈、剽窃等行为的人一旦发现调查,将取消5年申报资格。例如,收到入港就撤回。

5.课题研究保密事项及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等将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课题管理工作程序》相关要求执行。

六、申报程序

申请人要求根据课题申报指南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请在2021年3月31日之前提交。过期不受理。申报书电子版(见附件2)、药品评价中心组织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专家咨询会审查确定名单。申报书相关要求如下。

1.纸质版申报单(一式两份)要求申请人拍摄法人单位公章,并加盖骑马章。

2.提交电子版申报书、扫描签名纸质版申报书等版本的word版本。

3.所有申报材料都以“序号-课题名称-申请单位-申请人”命名。

4.电子版申报单发送到邮箱:zhywc@cdr-adr.org.cn,纸质版申报单发送到药品评价中心。

联系方式:彭老师

电话010-85243718

邮政编码:北京市建国路128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邮编:100022。

附件: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警戒研究和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公开作业申报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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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警戒研究和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公开作业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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