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类问题
1.在财产税和行为税综合申报中,房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的来源已经采集完毕,但在纳税申报界面上呈灰色,无法确认申报。怎么处理?
答:【必须按期申报】——请尝试通过【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界面再次申报。如果还是不能选择,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2.《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点填写报关单,提示标签反射导致数据获取出错。怎么处理呢?
答:这个提示一般是因为纳税人对目前有效的消费税附加税(手续费)不征收的附加税(手续费)的承认。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请通过电子税务机关[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认定信息]确认税金(手续费)的认定情况。如果确认没有有效税(手续费),请通过电子税务机关[我要交税]-[综合信息报告]-[承认税(手续费)]模块提交消费税附件的附加税(手续费),以提交申请。要确认是否有有效税(手续费),请通过“在线指南”进一步咨询。
3.如何查询9月建筑业市内地区间申报缴纳的增值税?
答: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将鼠标放在电子税务局主页右上角的纳税人姓名上,在提示框中单击“选择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业务处理需要选择“跨地区财产税主体注册标识”为“是”的主管税务机关,然后单击“查询”-“查看支付信息”查看支付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