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购买汽车计划的朋友
快看!
《龙岗区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措施》
已经正式发行了!
措施实施之日起至12月31日止。
在龙岗区买车的金额从10万韩元开始有补贴
同时,还可以叠加国家、省、市来享受
汽车消费促进政策
还有各个经销商的支持促销活动。
补助金先到先得,用完就结束了
具体措施如下
龙岗区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措施。
一、汽车分段补贴
从政策实施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通过龙岗区注册统通限额以上汽车分销商排放购买国6辆以上标准燃料汽车或新能源汽车(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个人消费者、购买的车辆为新车,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
第一档
金额为10万韩元(含)-20万韩元(不含),补助金为0.5万韩元,共计1350个名额,补助金共计675万韩元。
第二段
金额为20万韩元(含)-30万韩元(不含),补贴1万韩元,共计900个名额,补贴总额900万韩元;
第三段
金额为30万韩元(含)-50万韩元(不含),补贴1.5万韩元,共计450个名额,补贴总额675万韩元;
第四段
金额在50万韩元以上,补助金为2万韩元,共计225个名额,补助金共计450万韩元。
二、鸿蒙系统新能源模式专项补贴。
如果购买搭载开源鸿蒙系统和商用版本的新能源型号,每辆车1万韩元(与上述补贴重叠可享受),共300个名额,总补贴为300万韩元。(阿尔伯特爱因斯坦)。
以上补助金总额共计3000万元
先到先得,用完就结束了
该政策将从2022年11月16日开始实施
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下面由发布群介绍
此次汽车消费促进措施补贴
详细申报指南
话不多,直接上干货
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条件
在龙岗区内合格经销商购买燃油车或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
(二)车辆购买条件
申报补贴的车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购买的车辆必须是从本政策公布之日(含)至2022年12月31日(含)从龙岗区注册管制限额以上汽车经销商处购买的合格车辆(见附件4)。
2.购买的车辆必须是新车,必须是国家6以上排放标准燃料汽车,必须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2022年第9次和转移,政策实施期间新公布的部署)内,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正式提供)
车辆价格在10万韩元以上。
4.驾驶车辆和特种车辆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人提供以下资料
(一)新购置车辆的汽车销售综合发票复印件;
(b)签名《深圳市龙岗区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购车补贴活动申领承诺书》(附件2);
(三)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四)购车合同或者同等效力文件;
(五)新购买的车辆驾驶证复印件;
(6)银行卡正面复印件。
以上纸质材料以A4纸型印刷,销售企业公章及骑马章,申报材料一份。汽车销售企业整理与汽车购买消费者相关的资料,集中向委托机构深圳市汽车销售商会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配额初步锁定:汽车经销商通过深圳汽车经销商商会发布的统计链接,在线填写补贴申报人的个人信息、汽车销售发票、汽车购买合同、驾驶执照等相关信息。
上传补贴申报人有效身份证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等资料,提前锁定补贴名额,名额的锁定以购车发票时间前后顺序为准。购车价格和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为准,且购车发票、行驶证时间须在活动时间范围内。(二)申报材料接收:汽车经销企业通知提前锁定名额的申报人按要求正式提交纸质材料,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整理后集中申报至委托单位深圳市汽车经销商商会(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云二路天健创智中心B塔1015),纸质材料以A4纸型制作,按顺序装订。深圳市汽车经销商商会协助统筹申报工作、负责汇总并复审符合资格的申报人信息。
(三)材料复核:深圳市汽车经销商商会将复审的申报资料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复核;经复核符合条件的进入公示流程;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另行退回材料;经复核需要补充材料的,申报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充,逾期不报不再受理。
(四)对外公示: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将对消费者提交的申报材料分批次进行受理和审核。对复核通过的消费者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产业龙岗”微信公众号、“深圳龙岗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五)发放补贴:公示无异议后,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按照有关规定将购车补贴发放至消费者提供的本人的银行卡账户中,预计于2023年1月份发放。
四、鸿蒙系统新能源车型专项补贴申报流程
龙岗区自6月15日政策发布之日起开展“龙岗区2022年促进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活动”。目前搭载开源鸿蒙系统及其商用版本的新能源车型补贴档位还有部分名额,仍可继续申报。因此,在11月16日政策发布之后申报鸿蒙系统新能源车型专项补贴的消费者,按以下流程进行申报:
(一)优先通过“云闪付”APP申报(打开“云闪付”APP,在首页选择政府消费券,进入深圳市汽车消费补贴活动,选择“龙岗鸿蒙购车补贴”页面进行申报)。
(二)待“龙岗区2022年促进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活动”中搭载开源鸿蒙系统及其商用版本的新能源车型补贴档位名额已满后,则申报鸿蒙系统新能源车型专项补贴的消费者不再通过“云闪付”系统进行申报,而是按照此次政策发布的申报指南进行申报。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新购车辆所有人,新车销售发票、新车行驶证及接受购车补贴的银行账户所有人必须为同一主体。若不属于同一主体,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
(二)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居留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三)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报、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汽车经销企业签署《企业承诺书》,须对本企业整理提交的相关购车补贴申报人全套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保证所提交的资料符合活动相关规则并承担相关责任。
(五)汽车经销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以虚假方式领取财政补贴资金,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本项购车补贴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七)本补贴项目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一经发现中介代为申报,视情况取消申报资格。
(八)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报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车的补贴。本措施的实施不影响省、市、其他区消费补贴政策的获取。
(九)申报指南由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六、联系方式
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电话:0755—28948935
龙岗区汽车经销企业
公示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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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编:龙岗融媒(编辑 陈逸芝)
校对: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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