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
申世索美你好!我公司有出口产品转卖处理,收到税务机关签发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这个证书什么时候可以使用?
你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10条规定”(6.外贸企业取得出口货物转入内销售证明后,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间内申报纳税时,应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身世小
纳税人
我也不知道怎么用,能告诉我吗?
好吧,没问题!然后,纳税申报在收到《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后,我会给你看如何扣款和申报!
身世小
第01部分
#确认扣款程序#
(一)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从功能菜单进入【我要交税】-【税务数字账户】,点击【确认发票】。
(2)转到“确认发票”页面,然后单击“确认扣款”。
(3)在“选择扣减类”模块中,单击“选择扣减额”按钮,根据需要输入“内部销售证明编号”查看条件,然后单击“查看”,选择工作区将显示相应的发票。
(4)选择要扣除的发票,然后单击“提交确认”按钮。确定验证身份验证信息,确认没有错误,然后单击“确定”。如果出现“提交成功”提示页,则表示出口旋转内部针脚确认认证信息已成功提交!
(5)返回“选择扣款类”项目,选择“确认统计数据”,执行“申请统计数据”,然后单击“确定”完成统计数据。
(6)最后,在正式申报之前,还需要进行“确认”工作。点击“确定”,当前统计表将成为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依据。
特别提醒:在申报期间确认扣除统计表后,在申报完成前支持取消统计。取消完成后,您可以继续确认发票。修改完成后,您必须再次执行申请统计和确认操作。
第02部分
#增值税申报程序#
进入增值税申报界面后,将出口转移内部销售发票确认相关数据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1栏的“外贸企业进项税抵扣证明”一栏,确认各项申报信息,完成增值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