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云-南宁日报(记者余秋兰通讯员韦宇丹)最近在南宁市职称改革工作指导组办公室发表文章《关于做好2021年度南宁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民营企业原则上可以按照属地原则在南宁市参加职称评审,也可以参加自治区民营企业相关评审委员会。同一个部门要申报同一个系列的职称,就需要统一申报途径。人员的档案存放在各级人才市场上,可以参加属地的职称审查,也可以参加广西移动人直改机构的相关审查工作。
《通知》要求,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作为南宁市高技能人才不参加职称评定的限制条件。在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术人员等领域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术等级,可作为申报电工、钳工、汽车修理工等该系列职称的条件。具体的对应关系如下:取得高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术等级后,从事技术、技术、技术工作2年以上的,可以申报相应的专业助理级职称评审。取得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术等级后,从事技术、技术、技术工作已满三年,可以申报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考核。获得高级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术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4年以上,可以申报相应专业副高级职位的考核。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在现任职务上要通过近三年的年度评审。其他条件将根据适用的系列审查条件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我市所属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引进的高层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如果满足我市引进后5个申报审查年度内在研究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或取得国际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的研究成果等申报条件,可以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试行)》(计职改组(2018) 1号)进行申报。从香港、澳门及其他海外引进我市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事会规定〔2020〕9号)规定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首次申报评审职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已经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12年、7年了,可以直接申报职称。在专业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解决重大问题、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研究成果的人不限于上述年限。
根据安排,今年南宁市职称评审期间为6月至8月,个人资料准备和申报阶段,9月至10月为各评委进行评审阶段,10月至11月为各评委进行评审阶段,11月至12月市职称改组集中评审和公示,确认评审结果,颁发证书。
(作者:余秋兰韦友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