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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税零申报】再见,零申报!从8月开始,无需再申报免税

时间:2023-03-07 16:45:0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第一把不交税不申报的枪已经发射了。

从8月1日开始实施!

重点:

1、无税申报适用范围:

对当期免税收入没有确定投票种类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资企业暂不适用“无税不信任”方法。

2、“不申报免税”不是所有税金都可以避免零申报的。

免领申报的税金范围是增值税及消费税和附加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相关税金。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定期定额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仍需按照现有惯例按时缴纳。

3、“不报税”实施时间:

从2019年7月1日开始,对2019年7月1日以后新登记的小单位纳税人实施,对2019年7月1日以前登记的无票品种核定小单位纳税人实施,从2019年7月1日(第三季度)开始实施。

4、“不纳税不申报”的实施办法:

对于2019年7月1日以后新登记、未申请批准出票种类的小单位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按顺序设定纳税期限(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除外)。

2019年7月1日前注册但未发证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对于因免税义务而发生的税金(费用)种类,税务机关可以要求将纳税期限更改为“差”(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除外),如果纳税期限发生变化,可以根据免税申报方法免除相关税金(费用)种类的零申报。

5、提醒:

不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在票种批准或纳税义务发生时需要申报时,由大厅受理人或望青审计师依次按季度或月修改纳税期限,纳税人应根据修改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不再适用“不申报免税”方法。(约翰肯尼迪,税,税,税,税,税,税,税,税,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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