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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旧车申报纳税】从5月开始,二手车销售减少,按0.5%征收增值税!用7个问答教你报税方法

时间:2023-03-07 16:44:4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为了促进汽车消费,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17日),销售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从事二手车流通的纳税人收购的二手车,按照原来简单的方法,从3%征收率到2%征收增值税。

政策调整后纳税人如何享受优惠政策?申报税怎么算?请对照下面7个问答学习。

1.我是河北从事二手车销售业务的个体户。可以享受从5月1日开始实行的二手车销售扣除增值税政策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0年第17号)规定,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从事二手车销售的纳税人出售收购的二手车,按照原来简单的方法,从3%征收率减为2%征收增值税,减为0.5

明确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的对象是从事二手车流通的纳税人。因此,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要只从事二手车再销售业务,就可以从3%的征收率征收到0.5%的增值税。

2.我是深圳的二手车经销商。增值税属于一般纳税人。最近,一家公司计划销售自己使用的2007年购买的通勤车。这辆车在购买时固定资产还不在扣除范围内,所以没有扣除进项税。我们公司销售这辆车,能用简单的方法以0.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0年第17号)规定,从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销售的纳税人出售收购的二手车,按照原来简单的方法,从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减少到2%,根据上述规定,从事二手车流通的纳税人自行收购的二手车。你公司销售自己使用的通勤车辆,不属于17日公告规定的销售买断二手车,不得以0.5%的征收率适用增值税征收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 17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 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因此,你公司销售自己使用的2007年没有扣除进项税的通勤车辆,仍然可以用简单的方法按2%减少征收增值税。

3.我是二手车管理公司。这次二手车流通增值税政策调整,二手车管理公司适用增值税政策也有变化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0年17日)重点销售从事二手车流通的纳税人收购的二手车。从事二手车中介行业的纳税人提供的中介代理服务、自己使用的二手车个人销售等适用的增值税政策没有变化。

4.我是安徽的二手车经销商。主营业务是收购和销售二手车。二手车销售可以按0.5%征收增值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0年第17号)》,二手车是在完成登记程序并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和转让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法》执行。目前,《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中规定二手车包括汽车、拖车和摩托车。

因此,贵公司收购销售二手拖车,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可以适用简单方法以0.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5.我公司是从事二手车销售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份销售我公司收购的二手车,预计将获得含税销售额100万韩元。我们公司应该如何计算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2020年9日)第1条规定,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从事二手车流通业务的纳税人销售收购的二手车,按0.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按以下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0.5%)

因此,你公司销售收购的二手车,获得的100万元含税销售额折算成不含税销售额为99.5万韩元[=100/(1 0.5%)],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为4975韩元(=99.50.5%)。

6.我公司是从事二手车流通的一般纳税人,每月二手车收入约200万韩元,按规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0年17日)出台后,我公司经营业务可按0.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增值税申报怎么办?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2020年第9号)规定,出售由从事二手车流通业务的一般纳税人收购的。

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纳税人在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应准确选择减税项目代码,准确填写减税项目本期发生额等相关栏次。

  

  以5月份为例,假设你公司5月份不含税销售额为200万元,均适用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那么你公司应将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1行“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按3%征收率计算的税额6万元(=200×3%),填写在第11行“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该销售额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5万元(=200×2.5%),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23行“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7.我公司是广东省一家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7号)出台后,我公司的经营业务可以适用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预计4月销售额为10万元,5月、6月销售额合计为50万元,并按规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请问应当如何进行二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纳税人在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应准确选择减税项目代码,准确填写减税项目本期发生额等相关栏次。

  

  考虑到上述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自5月起施行,纳税人在4月份的销售额按照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政策可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因此你公司在办理二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的“货物及劳务”“本期数”列填报60万元(=10+50);将按3%征收率计算的应纳税额1.8万元(=60×3%),填写在第15行“本期应纳税额”“货物及劳务”“本期数”列;将因征收率下降减征的税额1.45万元(=10×2%+50×2.5%),填写在第16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货物及劳务”“本期数”列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实际应纳税额0.35万元(=10×1%+50×0.5%),填入申报表第20行“应纳税额合计”“货物及劳务”“本期数”列。这里需要注意,纳税人在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应区分4月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和自5月起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对应的减税项目代码,进行准确填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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