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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的请示】2018年吉林省高水平和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请看好时间

时间:2023-03-07 16:32:1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从吉林省人事厅网站获悉,吉林省2018年发布了关于开展全省高层和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估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区)的职称工作要求,现与2018年省(区)高层及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估工作有关的事项如下:

第一,设置评估人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立了审查认定委员会,专门认定全省高级人才和机关转业人员、部队转业干部、省派遣外院、事业单位退休创始人等特殊人才的职称。

二、承认范围

1、引进人才。吉林省人才十八条政策或其他省委、省政府制定的符合人才政策规定标准的各类人才引进。

2、高水平人才。为吉林省工作或提供服务的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管理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特殊津贴计划》100万工程领导、100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科院100人计划、省和全国优秀博士后研究员、全国留学回国者先进个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青年技术奖获得者

3、机关迁移人员。在吉林省机构改革或正常组织调整过程中,从吉林省各级党政机关、团体团体或相关政府机构调往省内各级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首次评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或其他法定行政编制管理人员。

4、部队转业干部。退出部队行政职务,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规定和程序转业到省内各级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首次评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部队转业干部。

5、外国人支援人员。经吉林省统一派往国内外相关地区和国家开展援外业务,援助服务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绩、资格条件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6、离开工作岗位,创业者。按照《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吉人社联办〔2017〕21号)的要求,经主管部门和所在司部门审查批准,目前离开工作岗位期间,创业业绩突出的事业单位离开了创始人。

三、评价政策

1.评价范围是各级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国家规定的考试范围除外。

2.根据对高级人才的认可、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因素,根据业务能力水平、职务绩效贡献、人才评价水平、当前专业技术职称水平等原则上优先认可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对能力水平和业绩做出贡献的人可以放宽阶段限制,破格承认

3.对机关调动人员和部队转业干部的认可、调入方式和任用职务,同时根据职务级别、成果贡献、学历专业、学历年限、在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认可相应水平的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原则上,已优先聘请专业技术职务或“双肩选择”任用人员。

四、申报要求

1、要求申报单位(1份);

2、单位《申报人员汇总表》一份;

3、申报人填写《2018年度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份(A4纸正面和背面彩色打印)。

4、举报人《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2018年度)》一份;

5、申报人电子扫描版资料卷1份,扫描材料需要得到单位公认确认。

(1)上述“1、2、4”资料都要附在电子扫描材料卷上。

(2)引进人才和高级人才需要提供人才引进政策、绩效能力水平、相关奖励证书等资料。

(三)机关调动人员和部队转业干部人员必须提供单位编制本、工资表、单位公示表、任职文件、公务员登记表或部队干部转业证明等资料。

(4)院外人员申报应提供派遣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绩效成果、任用文件、单位公示表等资料。

(5)离职创业者应提供离职创业批准证明材料、离职创业单位聘用文件、期间取得的出色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相关要求

1、工作程序。根据行政隶属关系,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审查、履行公示、正式公文申报由各地区或省直各部门审查确认后,按程序上报。省企业事业单位经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后,应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地点受理。申报工作必须由单位(部门)或指定的受理机关分阶段处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接受任何个人方式的申报行为。

2、下载资料。相关资料可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吉林省职称管理系统下载。

3.受理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6月14日过期,不再受理。

受理地址:吉林省留学生和专家服务中心6楼(长春市人民街7988号长春市同仁安医院后面一层)

联系方式:牛蒡叶和灵宁

联系电话:88690968 89859668

编辑:董淑杰实习编辑:董晓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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