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开展区分类精准防控工作,市卫健委在疫情防控措施不减、标准不变、有序推进的情况下,逐步加强日常医疗服务的提供,满足群众的基本就业需求,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统筹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服务工作。
医疗机构主要责任的履行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防控措施的要求,掌握疫情防控,掌握日常诊断和治疗,在复诊后维护日常医疗秩序,管理发热门诊,发现病例,报告疫情,控制医院感染,储备防护用品等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科学
加强印前检查分类和发热门诊管理。
医疗机构将预检分诊工作推向前方,建立更加健全的预检分诊制度,完善预检分诊过程。在医疗机构门口设立体温检查点和志愿者岗位,对门诊、病房出入口实行单通道综合管理。对所有住院人员进行体温检查、信息登记。重点询问呼吸道症状、发热史、外出史、患者接触史确诊、集性疾病接触史等,并关闭入口。请确认温度测量、填写表格、预检后可以登记。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自己戴口罩,进行有效的个人保护。
发热门诊设置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范,选拔专业能力强的感染科或受过专业培训的相关专业医师负责预检分诊,护士不得代替医生进行预检分诊。完善预检分诊流程和可疑患者转移路径设计,进一步落实“六不出”一体化管理要求,努力管理发热门诊区域。加强发热病人扫码登记信息管理,指定负责发热病人扫码登记的人员,在保障医疗安全的前提下,信息输入后登记处置,达到信息登记率的100%。发热门诊诊疗物品必须是专门房间专用的,区政府患者用品要清洗一次,消毒一次。
严格执行门诊“一人一诊室”制度
预约门诊,实施五峰诊疗,诊疗过程完全封闭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诊室”。除儿科和轮椅患者诊疗外,轻症患者尽量不让无护院进入诊疗区,留在诊疗区。在诊疗区的封闭空间减少患者的聚集。除诊疗时间外,患者还采取不能出入的管理措施。
加强病房陪护
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探视人员管理制度,提倡有自我管理能力的患者在没有护送的情况下住院。对于确实需要护理的,实行一人一护,持有护卫证出入。临时探视者请填写《临时探视人员告知书》和《健康申明书》。病房门口设置注册点,设置专职管理护送和临时探视者,规范护送和临时探视者的登记。注册内容包括体温检查、手卫生消毒情况、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流行病学历史调查等,需要在信息真实上签名。
合理安排手术
医疗机构根据手术指示安排手术时间,优先安排危重患者手术。非紧急,非紧急选择手术建议患者推迟预约并作出解释。手术患者推荐肺部DR(CT)和新冠核酸检测。
开展每日调查工作
医疗机构每天对所有就诊者、住院患者和本院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流行病学历史,检查新冠轻症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调查异常情况,及时向当地卫生部报告。
严格的医疗废物管理
医疗机构要切实做好新冠医疗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置和相关人员保护工作,污水处理要按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要加强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患者粪便消毒处理,在马桶冲水前盖上盖子,减少冲水的气溶胶。蹲厕所要通过封闭卫生间门和加强排气来减少气溶胶聚集。
提倡网络医疗保健服务
鼓励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诊疗服务,及时开设网上诊所,通过网上诊疗指导患者,接受咨询,进行网上诊疗,在错误的情况下进行诊疗等,最大限度地减少患者在院内聚集,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利用网络诊疗的优势,做好慢性病管理和健康服务,加强对防病知识的宣传,科学规范指导个人合理保护和治疗,满足公众咨询需求。
加强重点群众管理
加强发热病人和新冠核酸检测语音人的信息共享,使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从事社区调查的基层医疗机构随时掌握发热病人动态,从而减少核酸检测假语音引起的传染病传播风险。
进一步加强医院感官预防和控制
医疗机构做好医务人员的分类、等级保护、医疗器械、污染物、物体表面、地板、电梯等清洁和消毒工作,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空气消毒,采取个人消毒保护、手部卫生、戴口罩等保护措施。加强全员培训,使医院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原感预防和个人保护知识和技术。
加强主要部门、主要部分的预防和控制。
对医疗机构急诊室、手术室、ICU、血透室、胃镜室、儿科、放射科等重点部门及重点部位医护人员进行新冠院内感染预防和控制现场等级培训,所有培训人员都必须通过考核。要加强人力管理,用时差杆预约诊疗,避免人员聚集,做好消毒隔离和保护措施。
(两三里编辑杨洋)
盘锦市卫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