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记者从兰州海关获悉,11月12日晚,该官票“第二阶段申报”进口货物释放出发标志着“第二阶段申报”改革试点的成功。从企业摘要申报到退出许可,这一票务在整个过程中只需要34秒。
兰州海关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表货物由兰州金泉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进口,进口货物为钴湿法冶炼半成品,货物价格为505.13万美元,应纳税额为464.57万韩元,保证保险纳税期限。因此,企业可以在运输工具申报入境之日起14天内完成全部申报,申报单结算结果为电子税务信息生成之日起10天内缴纳税金。通关更方便,效率更高。
据悉,为了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兰州海于10月份主动向海关总署申请了“第二阶段申报”试点,11月初经海关总署批准,相关官署金星海关正式开始了“第二阶段申报”。“第二阶段申报”是为适应国际贸易的特点和安全便利而采取的重要通关改革措施。在这种通关模式下,企业仅用提单的主要信息就可以完成汇总申报(第一阶段申报),提取货物,从运输工具申报入境之日起14天内完成完全申报(第二阶段申报),补充满足收税、海关统计等需要的信息和文件,并按照规定完成纳税等程序。试点期间,国内收款人信用等级高于一般信用、通过试点海关实际入境货物、相关监管证明达到网络验证的进口货物均可进行“第二阶段申报”。兰州日报社前媒体记者李丽通讯员张伟李永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