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雨季来了
老城区不少危险的住宅
屋顶漏水,墙壁开裂
广州建设局发行
《广州市城区危险房屋治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从7月1日开始
住在危房里的广州贫困家庭。
可以申请补助金进行房屋重建或修缮。
15日,广州市建设局印发《广州市城区危险房屋治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维修:010危房,每户最高可一次性申请3万元补贴。
填补空白
困难家庭维修危房有补贴
广州雨季临近,城市部分危房的安全问题受到了不少市民的关注。
据习州建国住宅安全管理所透露,广州市危房主要集中在老城区,长期没有修缮的老房子,居住条件恶劣。住在这种危房里的房主以贫困家庭为主,没有重建或维修危房的经济能力。
针对这种情况,施州建国制定了《管理办法》,为困难家庭危房管理提供补贴,填补困难群众危房管理结构空白,同时完善了广州城镇户籍中等偏上、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制度。
根据《管理办法》,负责民政工作的部门批准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者或市总工会批准的特困工人家庭,如果不能负担危险住房管理费用,可以向区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危险住房管理费用补贴。
重建最高10万韩元
最多修理3万韩元
补助金根据市、区特别资助方法,包括同级政府年度预算。其中:
height="56"/>➤ 越秀、海珠、荔湾、白云区,市、区补助资金比例分配为5:5;
➤ 天河、番禺、花都区,市、区补助资金比例分配为4:6;
➤ 黄埔、南沙区由区全额承担;
➤ 从化、增城区,市、区补助资金分配比例分别为8:2和6:4。
困难家庭可以通过原址重建或维修的方式治理危房,补助的额度也有所不同。其中困难家庭实施城区危险房屋原址重建,每户可按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申请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困难家庭实施城区危险房屋维修,每户应按房屋建筑修缮定额核实修缮费用,按照实际修缮费用50%一次性申请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万元。
弄虚作假、骗取补助
将停发补贴并依法处理
据广州市住建局房屋安全管理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补资金使用管理遵循 “先自行治理,后财政补助”的原则,危房原址重建或维修工程开工前30天内,申请人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补助资金申请;重建或维修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申请人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补助资金。
其中,同一地址房屋在完成原址重建或维修后且领取补助资金的,均不再重复发放危险房屋治理补助资金。
在监督管理方面,申请人对于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补助资金、擅自增加建筑面积和建筑高度、扩大基底面积、违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关规定等行为的,将不予发放补助资金,并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依法予以惩戒,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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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廖嘉敏
编审:黄家荣
审核:曹剑萍
增城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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