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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与居民的生活密切相关,关系到公民的切身利益。记者访问的结果显示,大部分市民对工伤和生育保险不太了解。比如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处理过程、工伤认定标准、必要的资料处理。最近记者带着这些市民关心的问题来市医疗保险局采访。
工伤保险为工人“保驾护航”。
2008年,在济宁区的一个银矿进行运输作业的马某在一次卸货中不小心刺伤了左眼,眼球破裂,晶体流出,把马某家存的钱都花掉了。公司按要求投保了工伤保险,数月后,马某因事故被告知公司偿还工伤保险。
据保险公司确认,马某因工程受伤,保险公司一次性付给马某4900韩元。这笔“突然”的资金为马某解决了燃眉之急。这一事件让马某体会到了工伤保险为劳动者提供的“护送”,真的很享受“受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因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而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在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费由机关缴纳,个人不缴纳。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不同行业的基准比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1.9%左右。“市医保局医疗和工伤保险科湖南省工作人员说。
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关于如何申请工作相关伤害,记者获悉,工作人员发生事故损害后,工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事故伤害发生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诊断并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工作人员或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主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人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书,提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医疗团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职工本人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什么情况属于工伤事故
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主要包括必须承认为工伤的情况。在工作时间和单位内,由于工作原因,在事故中受到了损失。工作时间前后,在单位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在事故中受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了暴力等事故的影响。得职业病的人。因工作原因外出期间受伤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上下班路上,在车祸中受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况。
各种残疾待遇标准
记者获悉,员工们的残疾待遇表被列为下5个等级。一级至四级残疾待遇标准:一次性残疾补助金(一级残疾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残疾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残疾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残疾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支付残疾津贴(一级残疾津贴=本人工资90%,二级残疾津贴=本人工资85%,三级残疾津贴=本人工资80%,四级残疾津贴=本人工资75%)。
第5级、第6级残疾治疗标准:一次性残疾津贴。5级残疾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6级残疾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残疾津贴:5级残疾津贴=本人工资70%,6级残疾津贴=本人工资60%。
7 ~ 10级残疾治疗标准:一次性残疾补助金。7级残疾=本人工资13个月,8级残疾=本人工资11个月,9级残疾=本人工资9个月,10级残疾=本人工资7个月。
公网待遇标准:丧葬补助金=调整地区上一年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6个月。一次性工程网补贴=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赡养亲属养老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残疾劳动者在停工留级期间因工伤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残疾职工在停工留级期满后死亡的,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程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紧急救援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工人在工程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在紧急救援中下落不明时,将在事故发生当月后3个月内支付工资。从第四个月开始停止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每月向赡养亲属支付赡养亲属养老金。生活有困难,可以预付一次性公网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布死亡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劳动死亡的规定处理。
生育保险支持和爱护特殊时期的家庭。
据悉,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向生育劳动者提供经济物质等帮助的社会政策。其目的是通过向分娩女职员提供生育津贴、产假、医疗服务等待遇,保障因分娩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分娩女职员恢复劳动能力,重新回到工作岗位。很多女性说生育保险让女性在这个特殊时期感受到支持和爱。
报销条件
记者带着市民比较关心的问题向职员了解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劳动者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用人单位为职工支付1年以上累计缴费,并继续缴纳。符合国家和地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定。
走程序
工作人员表示,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前往旧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职员获得批准后,颁发医疗证。生育女性劳动者的产假在30天内使用
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能否转移和补办
生育保险是不能转移的。职工确诊怀孕的,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应至少在生产前向单位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生育就医登记备案,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享受生育分娩医疗费定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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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乌兰察布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佳敏)
主编 | 樊瑞 编辑 | 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