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出口自检申报】出口退税申报新系统操作指南,建议收集

时间:2023-03-07 05:32:3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本文内容如下:宁波税收

1。登录后进入宁波市电子税务局,点击“申报退税”,选择“申报生产企业免征退税”,确定所属期限,进入申报填写界面。

2。进入申报流程图,按顺序填写表格。

3。对于工作量大的单位,纳税人可以从电子口岸下载海关申报数据,并通过电子口岸海关申报数据导入功能大量导入海关申报数据。

4.按一下「确认申报资料验证」,选择确认标记为「否」,查询未确认的申报资料,并进行整合编辑处理。另外,可以根据海关申报单号码、合同号码、供应注册号准确查询相应的数据。相应的出口发票编号(例如,如果有运费、保险费或杂费,则可以同时输入)

5。如果海关申报单上有退款、退税或代理人,请选择要编辑的申报单,然后单击“编辑订单”修改相关数据,填写并保存正确的数量,完成海关申报单数据验证确认。

6。点击[扣除报销申报日程]进入申报填写界面。申报详细信息界面有四种方法输入详细信息(人工输入、订单创建、批量创建和excel导入)。

7。等待申报的功能:首先选择要申报的记录,单击“等待申报”,选择需要切换的所属期间,然后单击“确定”,该记录将移动到相应的所属期间。

8。在“汇总申报”下,单击“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

height="361"/>

9.点击【纳税反馈】,从税务局系统中获取对应数据(需先完成增值税申报);

10.点击【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进行数据汇总;

11.附件上传:点击【附件】,导入需上传的文件;
12.在数据校验申报页面点击【数据校验】,系统会对填写的数据进行逻辑性、正确性校验;

13.数据校验无误后,点击【申报自检】,刷新后查看该笔业务的申报自检反馈信息。如显示存在疑点,则点击该任务进入疑点,进行调整;

14.完成后点击【正式申报】,申报完成后,可在在办任务下的申报跟踪区,查看申报任务的办理进度;

15.如果申报之后有问题,还可以进行撤回;点击【企业撤回申报数据申请】,确定所属期和批次;

16.点击【增加行】,填写撤回的原因、撤回业务类型(选择免抵退税申报)、撤回的原申报年月,进行保存,然后依次进行数据校验、正式申报。

1.登录并进入宁波市电子税务局,点击【退税申报】,选择【外贸企业免退税申报】,确定所属期和批次,进入申报填写界面;

2.进入申报流程图,按顺序进行表单填写;

3.针对业务量较大的单位,纳税人可以从电子口岸下载海关报关单数据,通过电子口岸报关单数据导入功能,批量导入报关单数据;
4.进行智能配单操作;

5.在左侧添加报关单数据,可通过录入报关单号或合同号进行添加,录入最后三位或三位以上数字,系统便可自动检索出符合的报关单信息。点击回车键或添加按钮后,将带出该报关单号的相关数据;报关单信息录入后,在右侧进项发票区,录入对应进项发票号码后,点击回车键或添加按钮,将带出发票的相关数据;

6.报关单和进项发票录入完全后,如果单位不一致,可点击【切换单位】,选择报关单的成交单位、法定单位或第二计量单位,进行计量单位的调整;
当商品名称不一致时,可点击【调整】按钮,在商品名称(拟配单)录入和报关单相同的商品名称,进行商品名称的调整;
当数量不一致时,可点击【调整】按钮,在拟配单数量录入对应的数量,进行数量的调整;
报关单上的商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全部一致时,则自动配单成功;

7.录入完成后,点击右上角的【生成进货与出口明细】;

8.完成智能配单操作后,返回申报主页,此时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申报已完成,无需重复录入;
9.涉及冲减已申报数据,需要填写免退税调整申报表,录入原关联号后,进行保存,并返回申报主页;

10.暂缓申报功能:当纳税人申报时,发现部分数据没有电子信息或存在其他情况需要延后申报的,可以对没有电子数据的信息进行暂缓申报;

11.首先新增要暂缓申报的批次,新增完毕后回到需转移数据的批次,勾选要暂缓申报的数据,点击【暂缓申报】按钮,选择要申报的批次和所属期,确定后该条数据就会切换到所选择的批次;

12.附件上传:点击【附件】,导入需上传的文件;
13.在申报页面点击【数据校验】按钮,系统会对填写数据进行逻辑性、正确性校验;

14.数据校验无误后,点击【申报自检】,刷新后查看该笔业务的申报自检反馈信息。如显示存在疑点,点击该任务,进入疑点进行调整;

15.完成后点击【正式申报】,申报完成后,可在在办任务下的申报跟踪区查看申报任务的办理进度;

16.如果申报之后有问题,还可以进行撤回;点击【企业撤回申报数据申请】,确定所属期和批次;

17.点击【增加行】,填写撤回的原因、撤回业务类型(选择免退税申报)、撤回的原申报年月,进行保存,然后依次进行数据校验、正式申报。

(撰稿:大榭税务;编辑:周承颖、王庙卓;一审:陆颖 二审:姚斌;三审:夏宏波 终审:曹飘逸)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