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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指标申报】深圳启动2023年技术创新项目支持宣言

时间:2023-03-07 04:20:4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记者近日获悉,深圳市将于2023年启动深圳市技术创新项目支持计划,支持实施产业基础再创造工程、提高产业基础能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等。鼓励企业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创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支持的项目类别包括深圳市产业基础再造项目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激励计划。深圳市产业基础再创造项目要符合国家广东省市产业基础再创造工程的重点方向,产品核心技术工艺和性能要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产业基础领域的技术创新成果工程产业化项目。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鼓励项目实施单位已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这次支持的项目数没有项目数量限制。融资方式和标准是对深圳市产业基础再创造项目采取事后融资方式,按项目实施单位实际发生资助项目,支持符合支持成本范围的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1000万韩元。(阿尔伯特爱因斯坦,Northern Exposure,支持名言)对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激励项目也采取事后资金支持的方式,对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给予300万韩元的一次性激励。此前,在施工业信息化局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项目支持下,不再享受本奖励政策。需要注意的是,两个项目的实际融资金额取决于会计资金的年度预算分配和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数。

申报的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特殊条件两部分。基本条件如下:项目实施单位是根据深圳(含神山特别合作区,下同)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可以视为法人单位的企业。项目实施单位成立3年以上,建立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和生产经营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营业收入等生产经营主要指标数据没有超过市统计部门认可的正常误差范围。项目实施单位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深圳市实施融资项目的场所;资助项目的实施开始和结束时间符合本申报指南关于资助项目实施时限的规定。融资项目不存在对市相关产业主管部门相关项目支持计划多次或重复申报的情况。市有关产业主管部门相关项目支持计划中已包含的相关项目费用,不存在重复缴纳本操作程序中所列资金支持项目费用的行为。符合市政府或市政府有关产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项目和企业获得其他部门奖励的除外。融资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或采购服务。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深圳市产业基础再创造项目的特殊条件是符合国家产业基础专家委员会发布的《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2021年版)》领域。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我市产业基础再创造方向,产品性能、技术指标、生产工艺参数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取得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资助项目应当按照我市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和备案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并已完成实施、竣工验收合格,按照实际发生的这项操作规定,符合资助费用范围的总建设费用应达到500万韩元以上。项目实施单位拥有融资项目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资助项目建设期限在申报年度的前三个自然年度内。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激励项目的特殊条件如下:项目实施单位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项目实施单位已经通过了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的定期审查评估。

此次举报网络举报受理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月10日18336000。收到书面资料的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月13日(工作时间)。具体信息可以在深圳政府在线网站上查看。

《保安日报》前媒体记者高山

编辑王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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