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湖北省《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的医疗费负担,使群众能够处理医疗救助申请,最近湖北省卫生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依申请救助经办工作的通知》,根据救助申请程序,医疗救助对象身份确认前发生的高额医疗费。
一、医疗援助大象
我省中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公平地涵盖了医疗费负担沉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对象共有四类。
城乡贫困人口、孤儿的医疗救助对象种类;
第二类医疗救助对象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大象、扶贫人口。
三类医疗援助对象是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监测范围内的农村灾民(包括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贫困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的人口)。
第四类医疗救助对象是因病造成的贫重病患者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困难人员。各种医疗援助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动态管理。
二、住院医疗救援治疗。
医疗费负担沉重的困难保险工人和城乡居民通过民政或农村振兴部被认定为医疗援助对象后,将根据其身份实施分类结构。
在医疗援助年度限额内,第一类、第二类医疗援助对象不设定支付标准,在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分别按100%、70%以上的比例进行救济。
三类、四类医疗援助大象,启动标准由各市(州)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25%左右决定,相应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给医疗费用将分别按照60%、50%进行救助。规范前进,对在省域内接受医疗的医疗援助对象进行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在政策范围内,个人支付医疗费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并有人员退回贫困带来的贫困风险。经过规范的申请、审查程序,按照50%以上的比例提出倾斜口号,具体的救助标准和限额由各市(州)给予。
三、根据申请和结构适用情况
由于高额医疗费的发生,家庭生活出现了严重困难,被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认定为医疗支援对象后,在身份确认前12个月内发生的住院等高额医疗费、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等支付后,符合规定的个人资料使用可以由本人申请,按规定进行医疗支援。
四、按照申请救助的程序。
民政或乡村振兴部确定为医疗援助对象后,根据救助申请程序,主要包括本人的申请、业务审查、待遇发放三个阶段。
本人申请。救援大象本人向户籍地所在县(市)、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依申请救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经纬进行资料初审。根据医疗支援大象保险地和户籍地是否一致,申报资料略有不同。
1.申请人参与地与户籍地(身份确认地)一致,提交的资料主要包括《依申请医疗救助申请表》、救助对象银行账户资料。
2.申请人参加地与户籍地(身份确认地)不一致,提交的资料主要包括《依申请医疗救助申请表》、发票原件或复印件、结算书或分割书(包括医疗机构官方印章)、出院摘要、救助大象银行账户资料。
(b)业务审计。县(市、区)医疗保障机构重新审核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村(地区)综合服务中心初审后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审查未通过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c)发放治疗。医疗保险部门材料审核完成后,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向申请人指定的金融机构账户支付救助资金。
根据申请处理进展和结果可以通过湖北医疗保险服务平台基层网厅按申请结构模块查看。之后,我们省也将积极探索在线处理方式。
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救助政策
点击下图看
不做
资料来源:湖北省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