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证监会提前披露了小米集团的《公开发行存托凭证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8年6月7日申报),担保机构为中信证券。上海报纸记者指出,到目前为止,小米还没有在申请材料中明确CDR的发行和筹集规模。另外,国内外同时发行的约定是由公司上市vs赌博合同中的优先股偿还条款引起的。
由于对同一股不同权利的特殊投票权结构,公司此次发行的CDR以B类股票为准。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每股A级普通股有10个投票权,每股B级普通股有1个投票权,但在就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的少量保留事项进行表决时,不管股份种类如何,每股只有1个投票权。公司上市后,雷军和林斌共同拥有公司全部发行的A级普通股。
CDR发行规模尚未确定
关于CDR发行规模安排,事先公开表示,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XIAOMI CORPORATION 小米集团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中国存托凭证的决议》,小米集团主张以中国国内证券交易所为主上市,公司计划向[存托机构]发行股份不超过B级普通股,[存托机构]以上述新发行的股份为基础,在中国国内市场发行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数量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批准的CDR发行规模为基准。
公司还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和上市,并假设CDR和港股同时发行完成后,中国香港市场发行的股票在CDR和港股发行后的总股份比重不超过%。CDR和港股发行后,总股份比重不超过%(假设港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由于事先公开没有明确CDR发行及筹款规模,小米在筹款投资上也采用百分比公开形式。
这次征集项目有三个。一个用于开发核心自主产品,投资金占募集金额的30%。第二,计划扩大和加强IoT和生活消费产品及移动互联网服务(包括人工智能)等主要行业的生态链,投入净筹资额的30%。另外,净募捐额的40%将用于全球扩张。
解开为什么国内外同时发行的疑惑
对于此次选择同时发行国内外的原因,小米还解释了与上市对赌博合同中优先股偿还条款相关的申请书。
到目前为止,公司已经完成了A轮、B轮、C轮、D轮、E轮、F轮优先股融资。根据公司与优先股股东之间的协议,如果公司未能在协议期限内达成合格上市,自该日起,除F轮优先股股东外,其他优先股股东或大多数F轮优先股股东有权要求偿还公司持有的优先股。而且回购价格占投资成本年复利8%已经收取但尚未支付的股息、回购点市场的公允价值哪个更高。
根据公司章程,“合格上市”的上市地包括香港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或占公司50%以上股份的A轮、B轮、C轮、D轮
因此,如果公司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实现合格的上市,公司可能面临优先股偿还,这将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造成巨大的风险。因此,持有公司CDR的中国投资者可能间接承担部分优先股偿还义务,损害投资权益。
公司表示,为了避免上述极端情况的出现,将在中国国内准备发行CDR,同时准备在中国香港上市。在满足“合格上市”的前提下,公司将实现国内CDR同步发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上市后可以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消除优先股偿还风险,消除对国内CDR投资者的影响。
发行后,首先将运营资金投入业务经营
对于此次发行后的股息分配政策,小米事先公开表示,公司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因此,公司未来的股息分配和金额取决于能否从控股子公司获得股息。在报告期间,公司没有分配红利。公司目前业务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对资金的需求很大。现阶段,公司致力于快速增长,为投资者创造长期增长价值,保障投资者的长期利益,公司将运营资金优先投入业务经营。
从业绩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76.27亿韩元(2015年)、4.92亿韩元(2016年)、-438.89亿韩元(2017年)和-70.27亿韩元(2018年第一季度)因此,此次上市前公司没有未分配的滚动利润。
报告期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2.48亿韩元、2.33亿韩元、39.45亿韩元、10.38亿韩元(2018年第一季度)。根据公司与优先股股东的协议,公司达成合格上市后,优先股将自动转换为B类普通股,公司可以通过董事会的审议,利用股票溢价来弥补累计亏损。截至2018年底,不会有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造成的累计亏损。对于此次存托凭证公开发行前公司实现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今后将由公司新的和现有的股东(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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