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包括新的申报人和审查人。新申报者是首次申报慢性病或增加新兵种类的投保人。审查者参加了2016年慢性病及2016年慢性病的审查,继续享受慢性病待遇,被认定为目前在职的保险工作者。
申报的20种病为陈旧性心肌梗塞、冠心病心功能不全、高血压性心脏病、高血压肾病、脑梗塞、中风后遗症、糖尿病合并冠心病、糖尿病肾病、糖尿病合并视网膜病变、糖尿病合并白内障、糖尿病合并肢体感染溃疡、肺心功能不全、心脏瓣膜置换后抗凝治疗、心脏瓣膜置换治疗、糖尿病合并视网膜病变等。
经核实合格的慢性病保险患者在本人选定的指定医疗机构诊所发生的符合兵种支付范围的医疗费,年内职工调整基金的启动标准为200元。支付标准以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调整基金的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的80%,退休人员的83%。单一兵种年内统一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韩元,每个增援增加1000韩元,年初至今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韩元。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人介绍说,为避免受新冠疫情影响人员聚集,新申报(包括复查和新增)人员如能提供与申报的疾病一致的检查、治疗相关原始资料(包括住院病历复印件、CT电影等),可不参加体检。审查人员只提供与正在重新检查的兵种一致的诊所或住院病历,不组织统一检查。发烧及呼吸道疾病患者只提供与申报的疾病相符的病史,外地居民只提供与申报的疾病相符的病史,精神分裂症人员只提供门诊或住院病史,这种情况不参与体检。另外,申请人在鉴定过程中提供虚假病例、编造谎言、隐瞒真相、歪曲鉴定结果,都是根据鉴定不合格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