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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资金申报】农业相关资金中的“安全锁”

时间:2023-03-06 06:59:4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六安网络新闻(记者浙江勇)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和精准扶贫战略的深入实施,“三农”涉及的资金投入越来越大,项目工程越来越多,利益调整也越来越广泛。问题还在于,一些基层干部,或者贪污、贪污、贪污、贪污、渎职、渎职、渎职,一些基层干部利用权力和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在扶贫领域所涉及的职务犯罪尤为突出。

记者最近从市检察院了解到,针对这一形势,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不断深化惩治和预防市农业贫困相关领域职务犯罪的工作。今年以来,调查了农贫贫困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7起79起,其中贪污贿赂等案件37起62起,渎职侵权案件10起17人。调查了8名科级干部和1名处级干部,形成了对涉农贫困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和遏制效果。

聚焦重点领域,努力正确惩罚民生“蛀虫”

今年,西城县检察院经过周密调查后发现,县汤水乡集镇主任、部贫处主任王某在“家庭贷款利息”审查、申报工作中负责徇私舞弊行为,通过对不合格的非在册贫困家庭贷款利息申请的审查和报告,国家贴现资金损失达60多万元,涉嫌渎职犯罪。另外,据调查,王先生骗取了权利贫困家庭、虚构贷款信息、国家优惠资金16多万韩元,导致辖区真正贫困的农民无法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涉嫌贪污犯罪。

“农业相关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公众的直接利益,或造成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严重阻碍惠农政策的实施。”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对近几年全市涉农扶贫领域重点工程、资金渠道、检察监督等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我市检察机关将支农惠农财政补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作为调查重点,重点关注小额利息贷款、产业贫困。同时,在办案过程中,重点调查了“小官大探”事件和“错案、串案”现象。

刘安区检察院发现,叶集区孙康庄村支部书记孙某、计生专建浩浩浩、民兵营长秋某涉嫌贪污的过程中,有3人协助政府进行征集补助金、公墓管理等公务活动,并非法占用拦截、挪用等公共财产。其中孙某涉嫌贪污35万多韩元,胡某、秋某涉嫌贪污。西城县检察院先后调查了3个乡镇9名村“两委”成员利用职务的便利,以冒充维权贫困家庭名义等方式虚开小额(家庭)扶贫利息贷款,骗取国家扶贫利息资金系列的窝点事件,获得30多万韩元。

强调侦查一体化,从点和面扩大办案成果

为了调查农业相关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市检察机关将科学整合内部办案资源,进一步完善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统一管理案件线索,统一办案能力,统一侦查行动,实现上下级联系,形成办案合力,确保案件顺利查处。

叶集区财政局前副局长羊毛副局长从滥用职权、贪污案件中梳理线索到明确初查方向、制定侦查方案、确定讯问战略、部署办案人员等,都是在市检察院统一指挥下进行的,各县区检察院抽调业务干部全力合作。通过一体化侦察,优化了侦查力的部署,排除了办案阻力,提高了侦查效率,实现了精准发力、有效打击。

与此同时,市检察机关坚持“系统掌握、系统掌握”的办案思路,致力于案件中的分析、研究、共性总结、促进成功经验、扩大办案成果。户口区检察院在李县布宾办事处副主任韩某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时,市检察院通过监督,将前任王某也涉嫌滥用职权,果断立案,涉嫌滥用职权,查明了国家扶贫利息和资金损失99万多韩元。另外,王某以女儿的名义,通过虚假资料将扶贫贷款打折16万多韩元,涉嫌贪污犯罪。接着,在总结共性问题的基础上,各县区检察院结合当地实际扩大了初查范围。金安区检察院对该区农业委员会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原队长涉嫌滥用职权、贪污罪立案调查,霍山县检察院对现任农发所原主任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立案调查。

突出源头管理,提高预防力,筑起屏障

“在我们调查的事件分析中,农贫贫困领域职务犯罪的发案原因有管理体制制度不健全的因素、规制不力的问题、政策宣传不力、法律意识不足等。”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市检察院在坚决调查农贫民相关领域职务犯罪的同时,加大了预防犯罪的力度,采取了有效措施进行源头管理。

为了提高各级部门对农贫职务犯罪危险性的认识,今年以来,在“农资金相关领域、预防职务犯罪特别行动”的推动下,市检察机关以农资金为重点,在农委、财政、水利等涉农部门开展了32次预防警告任务。10月以来,在全省的“农村职务犯罪预防100次讲座进入农村”活动中,我市检察机关深入156个乡镇,举行了百余次讲座,分发了《全省涉农职务犯罪教育读本》 3000册,全力推进了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因此,检察机关对去年以来全市调查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分析,分析了立案原因,总结了立案规律,寻找出发率高、风险大的领域、环节,除了开展特殊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和警告教育外,还从提出完善内控机制、加强风险预防的建议措施等方面入手,督促和配合相关机关的堵塞制度。例如,在西城县检察院调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系列案件的过程中,立即向有关县扶贫部门提出检察建议,该县扶贫部门将进行自查,并可收回违规发放的扶贫专项资金70多万元。

涉农扶贫领域法律政策广泛,相关职能部门较多。为此,市检察机关积极加强与涉农贫困资金申报、审查、支付、发放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和相关政策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萌发问题。同时,

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与国土、林业、环保、安监、公安、法院等行政执法、司法部门共同研究建立惩治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制度,努力形成惩治和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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