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咨询申报公函】导游,上海市,2022年开始申报国内科技合作领域的项目。

时间:2023-03-06 05:48:4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孩子们,小心!

上海2022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国内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策源地职能,帮助地区间协同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别发布了上海市2022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内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请仔细查看申报指南

共谋范围

主题1、协同创新核心合作项目

评估方法:

采用第一次通信审查、第二次会议审查方式。

合作目标:

以战略规划为先导,以重大需求为导向,在两地政府和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合作协议框架下,重点关注重点领域,加强科技联合攻关,共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帮助高质量发展。

研究内容:

围绕重点地区及合作领域开展重点合作(见附件一)。

执行期间:

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费用限额:

非定额补贴,每次补贴不超过150万元。

申报大象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上传证明材料:

1.申报项目的初步成果已得到当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近三年(2019-2021年)的支持,需要提供当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的立项证明、立项项目情况表和合作地区省级科技主管部门2022年的书面推荐信,项目申报单位应作为主要参与单位。(见附件2-1,附件2-2)

2.申报项目的初步成果已得到大邱地区科技主管部门近三年(2019-2021年)的支持,需要提供当地县(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的立项证明、立项项目情况表和合作地区省级科技主管部门2022年的书面推荐信,项目申报单位应作为主要参与单位。(见附件2-1,附件2-2)

3.申报的项目是当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于2022年设立的两个合作项目。必须提供当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的项目支持证明。(见附录2-3)

主题2,协同创新示范和宣传项目

发挥上海和大邱地区各科技优势和地区辐射带动作用,帮助本市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地区间协同创新项目示范推广和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巩固扶贫攻坚成果扩大与农村振兴的有效联系,推进高质量合作创新,促进当地相关产业转型升级,为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评价指标:

项目实施期间,新工作岗位不到20个,培养当地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不到5人(必须反映在项目审查指标中)。

研究内容:

围绕重点地区及合作领域开展试点推广合作(见附件一)。

非定额补贴,每次补贴不超过50万元。

申报大象要求:

申报的项目是当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2022年支持建立的两个合作项目。必须提供当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的项目支持证明(见附件2-3)。

主题3、创新人才支持高质量的开发项目。

评估方法:

采用第一次通信审查方式。

合作目标:

坚持"以人才为中心,以人才为先"的指导思想,对接合作地区的人才需求,探索创新型人才合作培训模式,以当地重点产业为重点,提高科技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能力,巩固扶贫成果,有效地与农村振兴联系起来,促进地区合作创新,促进强有力的支持、服务合作地区的高质量发展。

评价指标:

项目实施期间,为合作地区培养相关人才40人以上(应反映在项目审查指标中)。

研究内容:

围绕重点地区及合作领域开展人才培养(见附件一)。

执行期间:

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费用限额:

非定额补贴,每次补贴不超过15万元。

申报大象要求:

项目申报机关应具备开展人才培养活动的场所、教师、学生食宿等条件(需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和经费预算。

项目负责人应当为驻本市对口地区的驻外干部(一年以上),并自项目申报之日起主持6个月以上,能够进入一线,为当地相关领域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需要提供上海市对口支援前方指挥部(联络组)或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推荐资料(见附件3)。

2申报要求

除了满足上述相应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市登记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具有实施组织项目的相应能力。

2

研究内容已得到本市财政资金支持,不能重复申报。

3

所有申报机构和项目参与者必须遵守科研道德规范,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规定和医院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应当审查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提交包含机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

申报项目回避专家申请时,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申报机关必须提交公文,提交回避专家名单和理由。

5

已经作为项目负责人担任市科委科学技术计划的两个以上研究项目不能申报为项目负责人。

6

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必须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相关要求。

>7

申报项目须由申报主体(上海方)与合作单位共同合作开展,于2021年1月1日至本指南网上截止日期间就申报内容签订技术合同,且经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及认定登记证明须上传提交。

三 申报方式

1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2年2月10日16:30。

四 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五 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

021-12345(市民服务热线)

8008205114(座机)

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国内科技合作领域项目合作地区及领域一览表

其他附件见下方二维码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