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肥市场开拓中介合同
委托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中介人:
给定:
甲方是专业有机肥生产企业,计划寻找合作伙伴共同开拓市场。乙方拥有丰富的社会及市长/市场资源,可为甲方业务拓展提供中介服务。经双方协商,本着公平、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内容,守信用。
第1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做中介,联系有机肥产品用户,协助与用户签订有机肥产品购销合同。
第2条中介服务期限
从2022年1月到年月日服务期满后,双方可以再次签订合同。
第2条中介服务范围
(一)中介市长/市场范围
山东地区使用有机肥产品的多种用户。
(2)乙方根据自身优势向甲方推荐有机肥料用户,获得甲方认可后,乙方提供中介服务。
(三)乙方提供的用户信息与甲方现有的合作客户、开拓中的客户资源一致的,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对此乙方无需提供中介服务。
第3条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提供甲方资质证明等完备的相关身份资料,确保销售有机肥料产品的合法资格。
(2)根据乙方开拓市长/市场的要求,为乙方的中介活动无条件提供协助和协助。
(三)对乙方和乙方提供的信息保密。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一)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根据供应需求方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中介服务情况,并向甲方和用户《有机肥产品购销合同》提供联系、支持、撮合、供应调整、汇金等服务。
(b)保证提供给甲方的用户信息得到事先确认。
(3)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恶意勾结他人,损害甲方利益。
(4)甲方和用户履行合同期间,乙方应积极协调甲方和用户之间的关系,使双方(甲方和用户)能及时全面履行合同。
第6条佣金
(一)各批次委托事项完成后(签订合同、达成供应、退款),甲方同意按照本条款支付佣金。
(b)手续费按每吨人民币计算。
(3)甲方签订合同、各批实际供应后,实现货款(不包括预付款),按目前应付佣金的70%向乙方支付佣金。
(三)手续费支付方式:电汇。
(四)乙方收取佣金时,应当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服务和其他门票。如果乙方不能提供上述发票,甲方代扣代缴,标准为佣金的100%,扣除税金后,剩余金额将直接支付给乙方。
第7条.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违约,都要赔偿给辩护人造成的损失。
第8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依法对合同签订地提起诉讼。
第9条.保密
除了使用司法程序外,任何一方(包括内部工作人员或相关人员)都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本协议内容。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有一份。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2022年月在山东东营市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