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经济形式的不断发展,非传统和非标准形式的就业机会不断增加。对标准化和非标准就业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会影响个人对公司雇佣合同的选择和组织形式的选择。多种选择会增加税收套利机会,对劳动力市场本身和税收征管产生重大影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表了《税制对就业形式选择的影响》论文,分析了公平、中性原则和就业形式之间的关系,探讨了不同就业形式下的税制设计原则。
税收政策设计偏离公平原则是否正当?
公平原则历来是判断税收政策是否科学合理的标准,其目标是对所有纳税人公平。公平分为垂直公平和水平公平。前者认为支付能力更强的人要承担更高的税负,后者要求情况(如年龄、受扶养人人数、收入水平等)相似的人要承担类似的税负。不同的就业形式包括横向公平。比如两个人都从事咨询工作,一个是公司的全职,一个是在线自由职业者,对他们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可以偏离横向公平的原则,但有其正当性。
冒风险。个体户要承担工作不确定性、投资损失、整体竞争压力等更高的风险,税负要更轻。当然,在竞争市场中,个体户必须能够承担更高的风险,要求工资溢价。
福利待遇不同。一些国家的社会福利与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密切相关,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可以获得福利,还可以适用更高的实际税率。
工作成本不同。个体户工作时使用的是自己的设施和设备,获得更多的提成是有合理性的。
逃税的可能性不同。职员的税金由雇主代扣代缴,收入情况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第三方掌握。个体户申报自己缴纳的话,税务机关很难掌握实际收入情况。
劳务收入和资本所得税处理不同。个体户通过设施设备形式进行资本投资,收入必须是劳务和资本收入的结合。为了保持水平公平性,个体户收入的资本成分应按照与其他资本收入形式相似的税率征税。这可能会使税务处理变得复杂,包括个体户的亏损是如何抵消的,适用公司的注销规则是否也适用于个体户。
税收政策偏离中立原则的可能性是什么?
中立原则与横向公平原则密切相关。如果处境相似的人负担的税负相同,那么在决定选择哪种组织形式时,就不会受到税收因素的影响。但实际上,税收政策可能是非平衡的。
偏离横向公平原则的负面影响。如果从事类似的职业,对雇佣形式不同的人征税采取不同的措施,偏离水平公平来源会对中性产生负面影响。例如,个体户有权享受的扣除一般比职员多,更有可能通过高于用人单位的报纸或虚假扣除来减轻税负。
职员和个体户的收入类型不同。个体户的部分收入可以被视为投资资本的利益(例如工具或设备投资),许多国家适用低税率。这可以引导个体户将劳动收入纳入资本收入。
税收政策设计的特殊考虑。有时为了达到不同的目标,摆脱中性是不可避免的。例如,一些国家鼓励创业,一般以较低的税率向个体户征税。
综上所述,在按照公平、中性原则设计税收政策的同时,要认识到,如果不同的就业形式创造了税收套利的机会,税制的效力就会减弱,反而不利于公和中性。税收收入减少、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可能受到负面影响。
(作者单位:国税厅税务干部学院)
作者:张文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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