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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申报模式】你想成为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吗?请收好申报攻略

时间:2023-03-06 02:26:4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2022年

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

正式开始

什么企业可以申报?

申报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快来看看吧

一、基本条件

根据《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浙江省注册3年以上的各类企业。

(b)自愿执行《企业信用管理建设规范》集团标准。

(三)近三年正常运行,无持续损失。

(四)没有违法失信行为。

(5)重视信用管理工作,信用管理制度完善,信用管理效果显著,具有示范作用。

二、申报条件

企业自愿参加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发布活动。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可以申报如下:

01申报推荐

全省各级市场监督部门可以推荐本辖区内的企业申报。

全省各级行业协会、学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可以推荐本社团内的会员单位申报,每个社团最多可以推荐5家。

被授予“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称号,有效期内的企业可以推荐1家企业。

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的会员单位可以推荐1个企业申报。

02自主申报

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会员单位可以直接主动申报。

为了鼓励小企业积极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小企业可以直接主动申报。

03更新申报

2019年发布的“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可以更新战时申报。没有进行加时赛的人,在原称号到期后,将自行失效。

三、工作程序

各种申报企业将于4月18日至5月31日登录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网站(网站:)“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公示系统”,填写各种信息,上传各种资料完成申报工作。

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完成对申报企业的资格审查、初评和复审工作,确定企业名单公布,并向社会公示。

注意!注意!

如果企业在提交信息时存在虚假情况,或收到投诉、举报等,并被确认不符合认可标准,则将取消取消资格。

四、工作要求

各申报企业应主动对照信用管理的标准和评价体系等进行自我评价。申报资料应当真实、全面地反映本单位信用管理工作内容和实效,各项数据信息应当准确。

五、其他

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在浙江省市场监督局的领导下,开展“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发布活动。

如果全过程采用电子形式,企业就不必提交纸质资料。

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发布活动不向申报企业收取资料费、审查费等费用,也不委托其他机构向申报企业收取资料费、审查费等费用。

特别提醒

正式申报前,请申报企业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提交2021年度企业年报完成。

如果有未知的事情,请联系我:詹兴东;查询电话:0571-83899057。

欢迎企业积极参与该活动

申报指南可以通过以下链接确认

什么是“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公示申报系统的登记和申报。

浙江企业信用促进协会官方网站

资料:萧山市长/市场监督

编辑:卢玲玲

书篇:贺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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