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闻(LISAN)4月1日在滋县国税联合税务服务厅成功开设了2份纳税申报书,税金为18万韩元,标志着该县环境保护税申报征收工作成功开始。
“征收环境税开始后,污染物排放越多,缴纳的税金就越多。这样可以对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改善环境保护设备和技术,从而减少污染排放。”那个县税务院介绍的。
停止排放费,开征环境税,2018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环境保护税法》。从“手续费”到“税”,按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根据税法,环境税从4月1日开始征收,每季申报。该县将开辟环境税绿色通道和专用窗口,为纳税人提供回答税收政策、辅导撰写报告、指导申报程序等全过程服务,密切监测申报征收进展情况,加强监督派遣和宣传培训,顺利维持环境保护税首次征收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