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农业材料申报】广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复审和申报工作开始!

时间:2023-03-06 00:38:5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贸易,促进农业对外贸易的稳定发展,省农业农村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联合开展广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复审和申报工作,在有效期内对195个省级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进行复审,并在已接受海关检查、检疫登记/申报的农产品出口基地基础上增加了一批申报。

一、申报说明

1、申报条件和范围

(1)申报主体必须在广东省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已在国家或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跟踪平台完成注册。

(二)申报基地应当是接受海关、检验、检疫登记/申报的农产品出口基地。

同时,如果满足上述条件,可以主动申报。

2、申报基地类别。

苗木花卉种植场、水果果园及加工包装厂、家畜饲养场、水生动物养殖场、蔬菜种植基地及加工企业、畜产品加工企业、水产品加工企业、茶叶种植场。

3、审查和报告过程

进行网上申报,审查网上申报资料后,将导出申报单打印提交地方一级,使农业、农村部门上市的过程如下。

(1)注册账户。第一个申报单位先登记,拿到账号和密码,必要时填写相关信息,然后申报。再审机关使用原账户申报。

(2)提交报告。分为复审申报和初评申报,有效期内省级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进行复审申报,首次申报的基地进行初评申报。截至2022年10月20日,完成在线申报,提交所属付款,接受上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查。

(3)资料制作。网上申报书审核通过后,可连同PDF版申报书和附件一起打印成一套纸质申报资料(一份两份),签字盖章,提交所属地级,在农业、农村部门上市。

(4)接受和初审。各地级由上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纸质申报资料审查,出具审查意见盖章,并与本市推荐申报情况表(包括初评和复审,格式见附件2)一起提交省农业农村厅。

(五)进行资格审查。省农业农村厅、海关总署广东分公司对指示审查推荐的申报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基地进行审查,进入专家审查过程。

(6)专家评审。按产业类型设立审查小组,由专家小组对申报资料进行评价和评分。

4、批准和公布

(1)网上公布审议的推荐结果列表。

(2)通过最终认定的基地,将获得“广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的称号。

二、工作要求

上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有效期内省级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进行复审工作,积极动员合格的出口申报基地进行初评申报,审查提交的复审和申报资料电子资料、纸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出具审查推荐意见(复审未通过的理由),网上导出的申报推荐汇总表、复审未通过汇总表,

地址:广州仙利东路135号办公楼3号

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

省农业农村厅林丽云放税局

联系电话: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耿建

联系电话:020-81108484

网络报道技术服务

联系电话:

请广州、深圳、拱北、汕头、黄浦、江门、湛江海关做好申报资料资格审查工作。

复制此链接()以查看详细信息和相关附件。

编辑:刘根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