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国家文物局(WHO)开始了创建国家文物保护示范区的工作,各地反应热烈,热情参与。为了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申报工作,最近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了记者的书面采访。
建立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部署的改革任务。国家文物局对推进这项工作有什么考虑?
中央文件印发一年多以来,随着国家一级制度建设的不断推进,国家文物局共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技术、应急管理等近10个部门共同应用政策,消除了文博机构建设、文物消防安全、投资机制完善、文博直选、文物科技创新等改革难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不断加大,23个省印发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独创性、差异化改革措施不断涌现,有精彩经验时出现。社会各界的热烈关注和积极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趋势与日俱增,保护好文物资源的社会共识,加深人心。文物行业大力弘扬“毛固定精神”,进一步提高干事创业、锐意进取的势头,不断改善文物保护状况,挽救文物。上述改革的效果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当前,文物保护利用改革要从实际出发,坚持一切,进一步努力解决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把中央改革部署真正付诸地方实践,让省级实施方案在市县基层开花,善用深化改革的这一法宝,鼓励市县基层在改革一线开辟新路,多有新鲜经验,实现顶层设计与基层创作的融合(以英语发言)(以英语发言)。
去年12月,国家文物局印发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开展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对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进行了制度安排和工作安排。此时推进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是建立国家协调、中央地合作、地方建设的改革工作模式,加强顶层设计,支持地方创作,促进创新制度成熟型的实现。就是通过一定时期的努力,在全国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改革的示范。
为什么规定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主体为市级县级人民政府?
《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是以市级县级人民政府为建设主体,依据市级县级行政区设立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市级是指县级市、地区、自治州、盟,县级是指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保护文物的科学理念,协调文物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开拓和发展“双赢”。确定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市级、县级人民政府,以更好地发挥地方党委的领导作用,更好地调动地方政府的主体作用,以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为坚定的文化自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有助于建立和完善该地区相关业务领导机制,有力地推动综合规划、布局调整、资源整合、协作、示范区创建。文物保护和利用有利于充分融入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真正实现文物的吸引力和综合效果。
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分为综合性和主题性两大类。两者共同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区分两种类型的初衷在于适应我国文物资源丰富、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的现实,不“一刀切”,鼓励地方的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地建设各具重点和特色的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两种类型的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建设目标相同。也就是说,成为科学保护典范、融合发展示范、文物管理基准、改革创新的先锋。特别是推进中央部署的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任务对发挥落地效果起到示范作用。文化遗产管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中居全国前列。
具体来说,综合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应具备一定的地域规模、文物类型、资源量,对文物保护利用机制进行全方位、全面的创新实践。通过加强中央部署,全面落实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各项任务,率先实现文物管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初步现代化。专题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改革创新针对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重点关注文物安全、资源管理、考古前、乡村振兴、博物馆活力、民间收藏等重点难点,在一个或几个方面集中力量实现突破,取得经验。
申请设立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需要满足哪些硬性条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特别是2019年8月19日在敦煌研究院座谈时发表了重要讲话
《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资源素质突出、工作基础良好、目标明确、地方重视等申请生成条件。这里需要特别的说明。第一,全面加强党对文物工作的领导是政治的首要任务,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文物保护也是政敌的总体要求。要将文物保护利用纳入申请地区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第二,文物保护管理机构队伍的健全是发展的基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地方机关改革结束后,要继续加强基层文物保护和研究队伍建设,保持队伍稳定。”三、近三年来重大文物违法犯罪事件和重大文物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安全的底线,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物安全的一系列指示。第四,核心是保护管理水平高,有协同创新的实效。申请地区要在文物保护利用方面拿出可以参考和推广的真诚手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走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道路。
在国家一级,对国家
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有哪些政策倾斜?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成功,不仅对全国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具有示范意义,更是对当地文物事业发展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是新时代文化自信的最好体现。对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国家文物局将探索有关文物行政审核审批权限下沉一级,加大国家文物保护资金引导力度,在文物保护利用重大项目、文物安全防范、文物科技、文物人才培养培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在博物馆重要展览、文物国际交流合作、文物领域重要活动等安排上给予优先考虑。国家文物局一方面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会商协调,更好发挥宏观政策的综合效应,另一方面将集聚融媒资源,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形成榜样示范效应。
省级层面应加大政策倾斜,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作为本省政策利好的集中释放地,赋予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指导地方政府发挥资源整合和区域管理优势,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对症下药、精准施策,自下而上进行创新探索。
目前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进展如何?
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的确定,分为市县申请、省级推荐、国家核定三个步骤。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对标中央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任务要求,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立足本省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全局,加强指导、综合研判,实事求是、注重质量,对市县填报的《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申请书》进行初审筛选,原则上推荐1个市(县)申报,确保示范性引领性。
国家文物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指导,针对各地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沟通回应,密切关注地方实践,吸纳有益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相关制度安排和政策举措。
目前,各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有序开展申请准备工作。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央疫情防控总体部署,服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相关安排,酌情适时开展推荐。
来源:国际文物局微信公众号
编辑: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