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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保障房】开始申请张家口主城区保障房!附上申请条件

时间:2023-03-05 20:25:2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7月1日,为了更好地解决张家口经开区城市居民的住房困难,发布了《开区保障房申请公告》。

此次将分配的保障住宅位于西原南路的“灵水城”小区,公共租赁住宅已经完工。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尽快向所在办公室、社区和各乡镇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1.拥有本辖区的城市非农业常住账户,在当地实际居住。

2.无住宅或现有住宅建筑面积在每人15平方米以下,家庭住宅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3.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民政部认可的最低收入(低保家庭)标准。

4.申请人及家属成员均由审计机关确认申报信息,承诺同意公示,担保人或担保机构提供担保。

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只能申请一套保障性住房。

申请住房保障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家属身份证、户口簿、城市低保。

2.住房状况证明(如果拥有私人住房,则需要提供自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如果需要租赁公共住房,则需要提供租赁(或租赁)证明,如果需要租赁出租住房,则需要提供租赁(或租赁)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需提供结婚证,未婚者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婚的人,如果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证明文件丢失,应提供签发机关签发的证明。

4、孤独、年老、生病、残疾等特殊家庭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

5、担保人向申请家属提供担保证明。

6、需要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资料均提供原始审查。

如果周围有需要申请保障房的居民,请尽快到所在地、社区及各镇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登记。

灵修城小区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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