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鲁班奖是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的最高奖项,工程质量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鲁班奖选拔工作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领导下实施,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告。
3.鲁班奖评选工作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友中善优”,不会缺乏滥用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4、报告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有关地方、节能、环境保护的规定,工艺设计先进合理,并获得所在地区或行业最高质量奖。
(2)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记录,使用一年以上,未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风险。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除本条第(一)、(二)项条件外,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应达到本专业工程的国内领先水平。
(四)住宅工程除本条第(一)、(二)项条件外,入住率应达到40%以上。
(五)举报机关不得有不诚实的行为。申报工程原则上应纳入省(部)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绿色工程示范工程,并获得合格。
(6)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其中采用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技术或“建筑业10新技术”超过6项。
(七)想参加国家质量工程奖和鲁班奖评选的人,应在2020年5月10日之前获得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5、申报规模。
住宅工程
(一)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
(2)非住宅小区内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集体高层住宅。
公共建筑工程
(一)3万个以上的体育场;
(二)5000多个体育馆;
(三)3000多个游泳池;
(四)1500多家剧院;
(五)高度超过350米的电视发射塔;
(6)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
(7)建筑面积在6万平方米以上的学校、医院、科研等集体建设工程。
(八)上述第(一)~(六)款未包括的、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集体公共建筑工程。
6、报告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有关地方、节能、环境保护的规定,工艺设计先进合理,并获得所在地区或行业最高质量奖。
(2)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记录,使用一年以上,未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风险。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除本条第(一)、(二)项条件外,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应达到本专业工程的国内领先水平。
(四)住宅工程除本条第(一)、(二)项条件外,入住率应达到40%以上。
(五)举报机关不得有不诚实的行为。申报工程原则上应纳入省(部)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绿色工程示范工程,并获得合格。
(6)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其中采用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技术或“建筑业10新技术”超过6项。
7、工程审查内容和要求:
(1)听取申报机关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介绍。
(2)听取建设、使用、设计、监督和质量监督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审查组与上述单位座谈时,验收机关的人员要避免。
(3)查阅工程建设的前期文件、施工技术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等。
(4)现场检查项目质量。审查组需要查询的工程内容和部位必须得到满足,不能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5)评审组对工程评审情况进行现场强评。
(六)审查小组向审查委员会提交审查报告。审查报告要对工程的整体质量状况进行“好”、“好”、“好”三种评价,并提出“推荐”或“不推荐”的意见。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质量工程)评选方法
8、国家质量工程奖获奖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建设程序合法合规,遵守诚信承诺;
(2)创优目标明确,创优计划合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
(3)设计水平先进,获得省级优秀设计奖或重视规划协会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
(4)获得工程所在地或所属产业省(部)级最高质量奖。
(5)科技创新同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科技示范工程。
(6)实践绿色建设理念,节能环保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同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7)通过竣工验收,1年以上4年内投入。其中,住宅事业竣工后投入3年多,入住率为90%以上。
(8)经济和社会利益同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9、申报条件
建设
筑工程体育场
座
30000以上
体育馆
座
5000以上
游泳馆
座
3000以上
影剧院
座
2000以上
广播电视塔
高度 米
350以上
古建筑修缮、历史遗迹重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单体3000以上,群体2万以上
其他公共建筑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单体3万以上(西部地区2万以上),群体6万以上(西部地区4万以上)
住宅工程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5万以上(西部地区10万以上)
小区内公建、道路、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合理,庭院绿化符合要求,物业管理优良。
工程造价1亿元(含)以上,科技含量高、设计理念先进、施工工艺新颖、社会效益显著,能代表本行业建设领先水平并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工程项目,经秘书处审核可以列入评选范围。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9、凡已开展优质工程评选的市(区)、行业推荐参加长安杯奖的工程,应于2020年5月10前获得市(区)行业的优质工程奖。
10、“长安杯”申报、推荐工程应为上年6月30日前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或综合验收(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11、“长安杯”申报的房建工程必须是包括装修在内全部竣工的工程,初装修的住宅工程和有甩项的公建工程不得申报,住宅工程入住率不低于40%。
12、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的房建(市政)工程、获得省建筑优质结构的工程,申报工程原则上应已列入省(部)级的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并验收合格,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可申报省“长安杯奖”
13、“长安杯”申报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
(1)1.5万座以上的体育场;
(2)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3)1500座以上的游泳馆;
(4)800座以上的影剧院;
(5)高度200米以上的电视发射塔;
(6)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
(1)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住宅或单体公共建筑工程;
(2)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学校、医院、科研、住宅等群体建筑工程或住宅小区;
(3)西安市(除户县、周至县、蓝田县外)项目按以上(一)、(二)指标的100%执行,其余各设区市(含杨凌、西咸新区)城区内项目按以上指标的80%执行,各县(市)项目按以上指标的50%执行。
——陕西省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14、华山杯参评工程分类及规模条件
(一)住宅工程:
1、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
2、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
(二)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三)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水利、市政、机电安装工程,及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或单跨跨度60米以上的钢结构工程;
(四)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工程,建筑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古建工程;
(五)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
第六条 申报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四节一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质量达到集团优良工程标准;工程结构、单位工程质量评价综合得分均应≥88分;
(二)工程竣工验收手续齐全,且交付使用满三个月;
(三)已获得省(部)级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四)已通过省(部)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
(五)已获得省级文明工地;
(六)工程建设过程中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并在使用中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的工程项目;
(七)工程成本无亏损;
(八)住宅工程入住率应达到40%以上;
(九)专业工程及境外工程可不具备第六条中第(三)、(四)、(五)款条件;
﹙十﹚参建单位完成的工程造价不低于总造价的10%;
(十一)工程质量特别精细、影响大,监理单位和业主非常满意的工程项目,但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无法满足第六条中第(三)、(四)、(五)款,或无法满足第五条中工程规模要求的,经集团科技质量部初审,报集团劳动竞赛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可以破格申报。
(十二) 集团海外经营部为境外工程推荐和审核单位,海外经营部下属驻外公司(或机构)为申报单位,集团各建安企业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
(十三) 已参加过“华山杯”奖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不再列入评选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