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个体户生产经营一般会计不健全,规模也不大。税务机关对他的管理一般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个体户经营额会因季节或其他原因发生巨大变化,个体户定期征收定额该如何纳税?
个体户定期定额征收应该如何申报税金
一般个体户定期纳税的增值税申报纳税人实行简单的征收方法,到主管国税局、运营税、服务厅申报纳税即可。以税票判断贵公司已报税,就不必再填写纳税申报单了。
现在都是税收实名制,要求在线电子税务机关客户端申报。步骤如下:
1.首先在电脑上安装电子税务机关客户端,然后点击图标进入。
2、填写销售情况: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当前销售情况详细信息)。由于个体户的定期配额税,发票限额不会超过配额,所以保留这张表0即可。
3、填写税收抵免: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收抵免情况表)。(由具有税收抵免业务的纳税人填写。)由于个体户的定期配额,发票限额不会超过配额,所以保留这张表0即可。
4、填写主表格: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请根据日程表数据填写主表格。)由于个体户定期定额,发票限额不超过配额,销售数量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第11栏即可。
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户经营金额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吗?
问:如果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户经营金额发生变化,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
答: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以下简称《办法》)具体幅度由省级税务机关决定。第《办法》号第19条和第《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号(国税发〔2006〕183号)具体期限和幅度由省级税务机关决定。根据《办法》第20条的要求,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定期调派人员在上一个配额执行期间发生的经营金额、收入金额超过配额、当期发生金额、收入金额超过一定范围,不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清算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应当追收税款、征收滞纳金,依法缴纳。经营额、收入额连续纳税期限超过配额的,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重新审查配额。
个体户定期定额征收该如何报税?一般来说,月销售额定额在3万以下,所以不需要申报。销售额超过定额但不超过3万韩元的情况下申报,但不交税。销售额超过3万人申报,全额计税。每月申报3万个以上配额。销售额不超过配额的,应按照配额申报。根据超过配额的实际金额计算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