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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飞行申报】无人机频繁扰乱“黑飞”的成都警方:批准飞行必须书面向公安申报。

时间:2023-03-05 04:47:0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李凤春实习生钟晓璐)近日在双流国际机场频繁发生净空地区无人机干扰事件,导致大规模航班返航、准备、延误等严重后果。职能部门再次向社会大众明确了机场净空地区范围、无人机非法飞行补偿申报、拘留相关事件当事人等一系列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净空地区安全保护,5月1日成都市公安局发布了《加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的通告》,记者通报说,对无人机飞行进行了更严格的报备限制。

成都警方在通报中表示,此次公告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民航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四川省公安厅四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全省军民航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的通告》相关规定发布

一、严禁任何单位、组织、个人未经军民港职能部门批准,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内进行无人机、航模等飞行活动。

记者明确指出,成都警方首次获得军民港职能部门批准的飞行,今后每次飞行都要向属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出书面申报。收到书面申报后才能实施。

二、在机场净空保护区擅自进行无人机、航空模型等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处理。

三、城市所有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必须与公安机关合作开展机场净空保护工作。妨碍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不如实出示证据,谎报案件,制造虚假信息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发现、建议和举报可能妨碍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24小时收到线索举报,确认线索后,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奖励举报人。

5.本公告机场净空保护区是指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末端外20公里以内的地区。包括高新区、天府新区、锦江区、青阳区、金牛区、武侯区、星火区、双流区、营口区、温江区、新津县等全部或部分地区。

成都警方告诉记者,此次公告从5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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