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来了!
“四川青少年5月4日奖章”
(李斌青年五四奖章)
选定表扬
“四川青年五四奖章”是团委、省青联授予四川优秀青年和青年群体的最高荣誉。“宜宾青年五四奖章”是团市委、市政府联合授予宜宾优秀青年和青年群体的最高荣誉。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了深入研究和贯彻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展示了新时期宜宾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市全体团员青年奋力建设新时代。现在决定实施第24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第6届“宜宾青年五四奖章”评选。
选定申报业务相关事项如下:
第24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
一、申请条件
单人申报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素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很高的声誉。
2.努力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向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负时代责任、大胆奋斗、过度能力训练、锻炼美德”的重要要求,具有出色的工作业绩、良好的社会影响、遵守纪律和作风。特别是在国家和四川、扶贫攻坚、疫情防控、科技创新、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的青年典型。
3.14周岁,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出生),户籍作为在四川或四川工作生活的中国公民,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
2团体申报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成员以35周岁以下的四川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总人数比例在60%以上。
2.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守纪律和法律,品德高尚。
3.是在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全省重点建设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在扶贫攻坚、疫情防控、科技创新、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做出特殊贡献,对突发事件或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具有示范效应的青年群体。
二、甄选程序
(a)推荐(3月22日之前)
1.组织推荐。各市(州)团委、青联、省直属团(公社)委,
2.社会推荐。在省级民政部注册的社会团体、社会知名人士、省青联委员5人以上可以推荐1名候选个人(团体),并积极鼓励历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推荐。
(二)审查(3月下旬至4月中旬)对公报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公众审查初评和专家终审,选出最终获奖者个人和群体。
(3)表彰和宣传(4月下旬至5月)媒体公示后,表彰、宣传和组织获奖者参加四川申请年史分享活动。
三、注意事项
请认真准备申报资料,严格掌握时间进度和申报资料的质量要求,在3月22日之前将所有申报资料报告给所属团体。逾期不报告、资料不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回报。申报资料严禁过度包装,只需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详情请咨询所在团组织。文末布什各县团结委员会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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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届“宜宾青年五四奖章”
一、申报条件
单人申报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素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很高的声誉。
2.努力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向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负时代责任、大胆奋斗、过度能力训练、锻炼美德”的重要要求,具有出色的工作业绩、良好的社会影响、遵守纪律和作风。尤其是为国家、四川、宜宾市获得巨大荣誉,在扶贫攻坚、疫情防控、科技创新、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的青年典型。
3.年龄从14岁到40岁(1981年5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出生),户籍是在宜宾或宜宾学习和工作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重点推荐35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
2团体申报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成员以35周岁以下的宜宾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总人数比例不超过60%。
2.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守纪律和法律,品德高尚。
3.在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全省重点建设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扶贫攻坚、疫情
防控、科技创新、民族团结进步等工作中作出特殊贡献,在突发事件或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具有示范效应的青年集体。二、评选程序
1 推荐(4月8日前)
各县(区)团委、临港经开区团委、青联,“两海”示范区团(工)委、市直属团(工)委,市级驻外团工委要切实履行申报“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按时保质完成申报工作。
1.组织推荐。各县(区)团委、临港经开区团委、青联、“两海”示范区团(工)委根据评选条件可推荐1-2名候选个人,1个候选集体;市直属团(工)委,市级驻外团工委根据评选条件,可推荐1名候选个人,1个候选集体。
2.社会推荐。在市级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团体、社会知名人士、市青联委员5人以上可推荐1个候选个人(集体),鼓励历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四川青年五四奖章”“宜宾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积极举荐。
3.个人自荐。优秀青年、青年集体可通过共青团宜宾市委官方网站自行下载相关文件,按照要求填报相关资料。
2 评审(4月中旬至4月下旬)
对推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部门领导和社会知名人士成立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邀请媒体监督,评选出最终获奖个人和集体。
3 表彰及宣传(4月下旬至5月)
对拟表彰对象在媒体公示后,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宣传。
三、注意事项
请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严格把握时间进度和申报材料质量要求,于4月8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报至所属团组织。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申报材料严禁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详情请咨询所在团组织,文末附全市各县(区)团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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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小青们
记得联系所在团组织
提交申请表哦~
咨询联系电话:
团宜宾市委:(0831)8201829
团翠屏区委:(0831)8225054
团南溪区委:(0831)3322337
团叙州区委:(0831)8753877
团江安县委:(0831)2622263
团长宁县委:(0831)4622148
团高县县委:(0831)5861990
团筠连县委:(0831)7721601
团珙县县委:(0831)4012852
团兴文县委:(0831)8822760
团屏山县委:(0831)5700863
来源:宜宾青年
编辑:郭伟 审核:李相廷 监制:向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