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上海市税务局在11岁(费用)综合申报的基础上,将增值税、消费税、城市建设维修费、教育费追加、地方教育费追加、车辆购置税等纳入综合申报范围
申报小税种,这次扩大综合申报范围确实很方便,万一综合申报单填错了怎么办?需要去线下税务局进行转正申报吗?
在进行税务(手续费)综合申报后,电子税务机关或eTAX@SH 3也相应增加了“更正申报错误”功能!所以可以直接在网上自己更正。下次一起看具体操作吧~
在线操作程序
01途径1:电子税务机关
前排提示
目前支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单、增值税和附加税、消费税和附加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和资源税更正申报。
(a)更正申报错误
路径:
更正税——纳税申报和——申报错误
进入“申报错误更正”模块,选择申报日期,单击“查看”,然后选择申报信息以更正申报错误。财产税及行为税相关税金必须先更正税源收集,然后进行更正申报。
(2)申报无效
提示:申报后,如果没有扣除,可以直接使申报无效!
路径:
我要纳税——纳税申报,缴纳——申报废除。
1.单击“无效报告”模块
2。在[查看申报结果]界面中单击相关信息,包括选择税、申报日期等[查看]
3。查询成功后,请选择需要丢弃的申报记录,然后单击“无效”。
02路线2: eTAX@SH3结束
(a)更正申报错误
使用税务综合申报成功的居民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申报可以在[菜单]-[文件]-[填写更正申报]进行更正申报。
(2)申报无效
客户目前只支持废除单一税金,无效后通过税金综合申报单进行申报。点击客户端主界面[菜单]-[文件]-[申报无效]-要无效的[申报项目]-[无效]
申报税小训通知:本月申报截止到9月15日(星期三),请合理安排时间,按期完成各项申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