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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减免申报】新成立的企业如何申报“6岁2费”减免优惠?

时间:2023-03-04 22:50:4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推出了新的“税务讲堂”系列,集中解释了为纳税人缴费而制定的新的组合式税收支持政策。本次课程由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担任主题演讲人,解释小企业“6岁2费”减免政策。今天,我们一起学习:新成立的企业如何申报“6岁2费”减免优惠?

新成立的企业如何申报“6岁2费”减免优惠?这个问题可以看作是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新成立的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直接申报,享受“6岁2费”减免优惠。

第二种情况,如果新成立的企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应区分第一次汇兑结算前和第一次汇兑结算后两个阶段适用政策。在处理第一次汇兑结算之前,要根据刚才第三个问题介绍的人员和资产等情况,根据“小型微利企业”申报,判断是否可以享受“6岁2费”减免优惠。

例如,A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12月1日注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3月31日员工人数、资产总额分别为280人和4500万元。A公司在2022年4月10日申报2022年3月资源税和2022年1月-3月房产税时,如果尚未处理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则适用4月末,即2022年3月31日就业人数、资产总额两个条件:“在小企业的情况下,A公司在2022年3月31日就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为5000万韩元。”

注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成立企业,在按照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可被确定为小型微利企业,办理汇算清缴,然后于下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报“6岁养费”减免优惠。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处理汇算清缴后,从下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不能再申报“6岁2费”减免优惠。依次申报后,第一次办理汇算清缴,从不属于小规模微利企业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不能再申报“6岁2费”减免优惠。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按规定申报本月及以前的“6岁2费”,也将根据汇算清缴结果决定是否可以申报减免优惠。

例如,B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2022年5月首次处理了2021年的汇算清缴,结果显示是小型微利企业。根据某省房地产税征收期间,B公司必须在2022年12月一次性申报2022年全年税,B公司必须在2022年12月一次性申报2022年全年税时申报减免优惠。

资料来源: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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