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德国是高度发达的工业国,经济总量在欧洲排名第一。德国工业是重工业、汽车和机械制造、化工、电力等部门作为支柱产业,占全部工业产值的40%以上。德国《专利法》建于1877年,在专利保护方面有独到之处,对世界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
申请受理机关
德国专利商标局(网站:www.d)
优先权期限
申请优先权期限为一年。
委托书
不需要签署委托书
提交申请的语言
德语(可以用任何语言提交申请,在提交申请的3个月内提供德语版本申请文件。)
保护期
从申请之日起10年
审查制度
形式审查
申请阶段维持费
一般在一年内许可,许可前不需要支付维修费
审查程序
1.专利文件撰写:嘉权国际部的专利代理人根据客户的技术交付资料撰写专利文件。
2.专利申请书翻译:嘉权国际部的专利代理人将专利文件翻译成德语
提交申请书:向德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书
4.受理:德国专利商标局签发受理通知书
5.形式审查:德国专利商标局对专利的形式及明显的实质性缺陷等的审查。
6.许可和公告:如果专利申请符合法律要求,德国专利商标局将授予此项发明专利权,并授权专利。
许可时间
2-8个月
注意事项
1.在德国,申请人可以从发明专利申请中派生实用新型。这样,在德国的发明专利审查期间,申请人可以利用派生出来的实用新型保护发明创造,行使威权。
2.德国实用新型只保护产品,不保护方法。
审计:国际部邹家伟